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辉龙)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一事有了最新进展。亚辉龙2月28日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亚辉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亚辉龙董事长胡鹍辉、董事会秘书王鸣阳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200万元、150万元。


事情源于亚辉龙稍早前披露的一次合作信息。今年1月6日,亚辉龙发布公告,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脑机星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其中涉及脑机星链技术路线及产品情况的披露信息为“脑机星链是一家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目前已开发有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迷走神经刺激仪等产品。”脑机星链成立于2025年9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脑疾病综合诊断、治疗与康复。


事实上,目前,脑机星链的技术路径为非侵入式技术,仅有迷走神经刺激仪有样机,尚处于二类医疗器械证书注册准备阶段,其余产品尚在研发均无样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也明确,上述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准确、完整地反映脑机星链实际技术路线及产品情况。


上述公告发布后不到四个小时,亚辉龙发布关于战略合作的补充公告,其中涉及脑机星链产品情况的补充披露信息为“主要开发产品有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迷走神经刺激仪,相关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明确,目前,脑电采集分析仪尚无样机或原型机,仅有个别零部件处于早期测试阶段;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的设计依赖于尚未完成的脑电采集分析仪,仅为远期规划。补充公告亦未完整披露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产品所处的实际开发阶段。


1月6日晚间,亚辉龙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其补充披露脑机星链主要技术路线、主要产品类型、应用领域、产品所处研发或商业化状态,以及其自身是否具备推进后续研发或商业化的各类资源等信息。


亚辉龙1月7日回复问询函,其中涉及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产品所处开发阶段的补充披露信息仍为“相关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的同时,公告提及,脑机星链“在非严肃医疗产品方向具备市场销售能力,目前已有订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问询回复公告未完整披露上述产品所处的实际开发阶段,所涉非严肃医疗产品目前未有实际订单,仅有框架性合作协议,相关表述未准确反映脑机星链非严肃医疗产品实际情况。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认为,亚辉龙前述相关披露信息不准确、不完整,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资者作出错误判断,相关信息披露后,公司股价明显偏离市场行情,并出现异常波动,涉嫌违反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及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违法行为。拟决定责令亚辉龙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还提及,胡鹍辉作为亚辉龙董事长,审核并决定前述相关公告发布,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亚辉龙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鸣阳作为亚辉龙董事会秘书,建议、参与、审议前述相关公告发布,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亚辉龙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拟对胡鹍辉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王鸣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作为一家体外诊断产品提供商,亚辉龙主营业务为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部分非自产医疗器械产品的代理销售业务。公司上周披露的2025年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内营利双降,其中营业收入为18.09亿元,净利润为2401.9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0.07%、92.03%。亚辉龙称业绩下降主要系行业政策影响,短期国内市场需求减少所致。此外,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云康集团有限公司股票)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亏损。公司拟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


新京报记者 张秀兰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