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问题,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琚制药”)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这并非仙琚制药今年首次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今年上半年,仙琚制药因涉嫌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垄断,被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没1.95亿元。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问题


9月19日晚,仙琚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仙琚制药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部分募集资金置换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无关的部分费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时存在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的情形。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仙琚制药、公司董事长张宇松、总经理金炜华、财务总监王瑶华、董事会秘书张王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仙琚制药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曾涉价格垄断被罚


今年上半年,仙琚制药还因涉嫌原料药价格垄断遭到处罚。


4月30日,仙琚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仙琚制药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以垄断协议形式变更、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张宇松作为仙琚制药主要负责人,在本案中负有个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374.67万元,并处2023年销售额8%的罚款1.72亿元,罚没款合计1.95亿元。同时,对张宇松处罚款60万元。


本次罚没款金额占仙琚制药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88%和49.17%。仙琚制药表示,对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尚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2024年度的年审会计师根据审慎性原则和会计判断,已根据2025年4月21日收到的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告知书,确认了2024年度的预计负债和相关损失。上述罚款金额已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亿元,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影响。


仙琚制药主营业务为甾体原料药和制剂的研制、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分为皮质激素类药物、性激素类药物(妇科及计生用药)、麻醉肌松类药物和呼吸科类药物四大类。


近年来,因制剂产品受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影响,相关集采产品利润减少,以及原料药市场竞争加剧,原料药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原料药利润同比减少等因素,仙琚制药业绩持续下滑。2023年和2024年,仙琚制药营业收入分别为41.23亿元、40.01亿元,分别同比下滑5.85%、2.98%;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63亿元、3.97亿元,分别同比下滑24.86%、29.46%。


2025年上半年,仙琚制药营收和净利润继续双双下滑,实现营业收入18.69亿元,同比下降12.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亿元,同比下降9.26%。其中,制剂销售收入11.27亿元,同比下降7.2%,原料药及中间体销售收入7.3亿元,同比下降20%。


新京报记者 刘旭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