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9月15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融创中国”)披露,在9月15日进行的召集聆讯上,高等法院指示,计划债权人的会议将予以召开,以考虑及酌情批准本公司与计划债权人订立的计划安排。计划会议召开时间定于10月14日上午。
与此同时,公告显示,于11月5日上午在高等法院召开呈请实质聆讯,以裁定是否批准计划。
编辑 寇德娜
校对 柳宝庆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9月15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融创中国”)披露,在9月15日进行的召集聆讯上,高等法院指示,计划债权人的会议将予以召开,以考虑及酌情批准本公司与计划债权人订立的计划安排。计划会议召开时间定于10月14日上午。
与此同时,公告显示,于11月5日上午在高等法院召开呈请实质聆讯,以裁定是否批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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