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信托业务、财务核算及公司规范性等方面存在问题,近日,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药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同时,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监管函并给予纪律处分。
信托业务内控存缺陷 7.64亿元本金未收回
经北京证监局查明,双鹭药业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信托业务方面,公司存在通过信托产品对外提供资金的情况,截至目前,合计7.64亿元本金未收回且存在较大损失,上述业务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对外披露,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相关资金支出、公章审批、合同管理等内部制度存在缺陷。二是财务核算方面,存在个别收入确认跨期、生产成本核算不准确、销售费用确认跨期、个别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支撑依据不充分的问题。三是其他规范性方面,存在未严格执行外包服务验收制度、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瑕疵、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不完善的问题。
双鹭药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双鹭药业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明波、董事会秘书梁淑洁、财务负责人冀莉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双鹭药业在信托业务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徐明波、梁淑洁、冀莉亦违反了深交所的规定,深交所对双鹭药业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徐明波、冀莉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梁淑洁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信托业务方面的问题,双鹭药业称,公司存在通过信托产品对外提供资金的具体情况是公司原财务人员隋某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公司利益,公司已于2026年2月11日向公安机关报案。3月10日公司已收到立案告知书,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该案发生后公司管理层存在处置失措责任,也暴露了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徐明波董事长自愿承诺该投资理财无法挽回的差额部分最终确认后由其补足。徐明波董事长目前已先行将5000万元现金上缴公司。
连续4年营收下滑
除了面临合规性问题,双鹭药业业绩也面临巨大压力。2025年,双鹭药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47亿元,而上述提到的信托事件致7.64亿元未收回也是2025年大额亏损的主要原因。双鹭药业在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计提理财投资损失较大,公司原持有理财投资因权益被侵害目前已被公安部门刑事立案,案件正在侦查中,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已就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共计6.11亿元。
行业政策调整及市场竞争加剧影响,部分产品销售单价同比下降,相关业务毛利率下滑,也是影响业绩的重要因素。双鹭药业已经连续四年营业收入下滑。2022-2025年,双鹭药业的营收分别为10.5亿元、10.18亿元、6.60亿元、6.24亿元,同比下滑幅度分别为13.55%、3.03%、35.15%、5.57%。
双鹭药业在2025年11月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表示,近两年公司主要受第八批、第九批集采的影响较大。公司排名前十的品种除独家品种扶济复、复合辅酶、独家剂型产品三氧化二砷外均已进入国家集采和地区联盟集采。主要产品替莫唑胺胶囊在第四批国家药品集采中降价62%,中标广东、河南、山东、北京、四川等16省市自治区,2022年集采到期续标中再次中标又降价57%。在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中来那度胺中标山东、云南、黑龙江、吉林四个省,降价70%,其他省份失标;奥硝唑注射液中标重庆、内蒙古、西藏,其他区域失标,降价幅度超80%。生物制品立生素、欣吉尔、迈格尔和生化产品胸腺五肽、天然药物杏灵滴丸等也多次在地区联盟集采中中标,平均价格下降约在15%。
2025年,双鹭药业抗肿瘤及免疫调节、抗感染类、创伤修复类三大系列产品均在下滑。抗肿瘤及免疫调节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63亿元,合计销售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43.42%,目前是公司第一大系列产品群,销售收入同比下降4.97%,其中替莫唑胺胶囊7184.16万元,占比27.36%,销售收入同比下降10.17%;抗感染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55亿元,同比下降16.05%,合计销售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25.55%;创伤修复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7422.04万元,同比下降20.17%,合计销售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12.27%。心脑血管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5208.31万元,同比上升16.31%。
双鹭药业还表示,公司近两年每年有超过6个的新产品上市,且多个新产品恰逢集采投标并中标,但集采上量尚需一定的时间。目前公司原主要品种受集采的影响正逐步弱化,公司正在度过寒冬期。
新京报记者 刘旭
校对 卢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