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披露,今年以来,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实施的两批延续优化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及相关政策,一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679.8亿元。


分批次看,年初实施的第一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796.9亿元,其中,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新增减税1024.3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新增减税389.9亿元。3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的第二批延续优化创新的政策新增减税降费962.6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新增减税472.5亿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增降费390.5亿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新增降费39.3亿元。其他政策如留抵退税等减负920.3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继续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