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1月3日,神宇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0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 杨娟娟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1月3日,神宇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0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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