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李丹因知悉相关基金未公开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等,被监管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对照监管局披露的公开信息,李丹或为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对此,国寿安保基金方面回应贝壳财经记者称:“该名前员工所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系其个人行为。下一步,公司将持续推进合规文化建设。”
被罚基金经理或曾在国寿安保任职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3年12月9日,李丹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李丹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具体投资运作。
对照来看,李丹或为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Wind数据显示,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正是李丹担任国寿安保核心产业基金经理的时间。尽管任职时间不短,但该只基金的任职回报却为负值,为-7.77%。
除了该只基金外,李丹在2013年加入国寿安保基金后,还先后管理了国寿安保稳吉A、国寿安保稳寿A、国寿安保稳嘉A、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等6只基金,其中,国寿安保稳嘉A的任职回报最高,达39.86%,任职时间从2017年一直到2024年,国寿安保裕祥A的任职回报则为-8.23%,任职时间为2022年到2023年,不过,即便管理多只基金,李丹旗下基金合计管理规模最高时也仅有20.92亿元。
因“老鼠仓”被罚60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次李丹存在两项违法事实。首先,李丹知悉相关基金未公开信息。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李丹担任国寿安保核心产业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具体投资运作,知悉该基金投资决策情况、交易情况、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其次,李丹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李丹控制“王某”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李丹作出交易决策,指示杨某尘具体实施下单操作。相关交易与基金发生交易趋同,趋同买入股票41只,趋同买入股票占比74.55%,趋同买入金额3311.97万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72.77%,交易亏损。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情况说明、基金交易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证券账户资料、银行交易流水、交易所计算数据等证据,足以证明。
李丹在书面材料中提出涉案期间部分趋同股票并非其授意下的交易、造成趋同具有合理原因、资金没有直接进入“王某”账户等陈述申辩意见。经复核,监管局对李丹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且决定对李丹处以60万元的罚款。
针对这一罚单,国寿安保基金方面回应贝壳财经记者称,公司近期关注到,有媒体对本公司前员工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相关事项进行了报道。该名前员工所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系其个人行为。下一步,公司将持续推进合规文化建设,为持有人创造更多价值。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 编辑 陈莉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