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林子 姜樊)近期,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梅向荣陷入“融资担保”风波。3月12日,盈科律师事务所内部人士向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透露,很多同行来挖人,网上相关炒作其实就是想动摇人心。“如果大量律师出走,盈科真是伤筋动骨了。现在我们内部,靴子已经落地,人心也稳定,不大会出现大规模律师出走的情况。”
上述人士表示,盈科律师事务所现在业务正常开展,“提款也没受到影响,都是正常结算”。
3月11日晚间,盈科律师事务所发布公告表示,梅向荣已辞去在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的一切职务,该事件系其家人开办公司产生的问题,与本所执业活动无关联。目前,律所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公告截图。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看到,北京市司法局已于3月2日批准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申请,其由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律所普通合伙和特殊普通合伙的核心区别在于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债务的责任承担方式。据了解,在特殊普通合伙之下,若债务由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这些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仅以其在律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校对 柳宝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