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养老贷业务引发市场热议后,踩下“急刹车”。
6月以来,湖南地区多家农商行推广“以补缴养老保险为专属用途”的养老贷。7月14日,经贝壳财经记者核实,邵阳农商银行、长沙农商行、临澧农商行等多家湖南地区农商行养老贷业务现已暂停,相关养老贷推广内容基本搜寻不到。
资深金融政策专家周毅钦指出,从设计初衷来说,养老贷主要是为了解决和缓解中低收入群体中灵活就业人员、农民等在社保补缴时面临的短期资金压力。从实际需求看,养老贷适合有稳定收入但储蓄不足的中低收入群体,但如果借款人未来收入不稳定,可能反而加重养老保障负担。
多家农商行养老贷业务暂停办理 营销内容已搜寻不到
“养老贷现在暂停了。”7月14日,有邵阳农商银行客户经理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当前已无法办理养老贷业务,后续是否能恢复尚不确定,但此前已办理养老贷业务的客户可继续履行此前签署的合同。长沙农商行、临澧农商行客户经理亦表示,该行养老贷业务已于近日暂停。
据介绍,“养老贷”是为城乡居民设计的一款低息、专门用于提升缴费档次、补缴养老保险费用的专项贷款产品,资金直达社保账户,用于补缴养老保险。
6月以来,湖南地区多家农商行曾在公众号发文推广养老贷产品。但是,相关推广内容基本已搜寻不到。
“免担保、额度最多9万元、期限最长15年、每月等额还款。”6月9日,临澧农商行曾发文称,养老贷全额支持缴费,参保人无须筹备资金农商行可提供贷款支持,为其全额缴费;贷款期间,参保人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贷款结清后,每月最高可多领取养老金600元。
该行养老贷适用于即将年满60周岁,具有临澧县本地户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用于中断缴费、提高缴费档次标准或新参保但未达缴费年限的一次性补缴社保费用。
邵阳农商银行养老贷介绍。邵阳农商银行公众号截图
6月30日,邵阳农商银行也发文称,“养老贷”是邵阳农商银行为城乡居民设计的一款专门用于提升缴费档次、补缴养老保险费用的低息贷款产品。邵阳农商银行客户经理表示,“养老贷是该行最近推出的业务,主要针对辖区内临近退休年纪的居民,满足居民的用钱需求。养老贷每月还款将从养老金账户自动扣除。”
养老贷可分为两种情况,若贷款人之前未缴纳过养老保险,现在想要缴每年6000元的档次,按缴费年限15年计算,共需缴费90000元,可在银行全额贷款。若贷款人原本每年缴纳300元,缴纳15年,已累计缴费4500元;现在想要提升至每年6000元的档次,按缴费年限15年计算,共需补缴85500元,也可银行全额贷款。
邵阳农商银行养老贷年化利率3.1%,最高分180期等额本息还款,贷款额度最高9万元。以贷款90000元为例,分15年还清,贷款人每月仅需还款625元。按照当前政策,贷款人60岁办理退休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808元,在归还银行每月625元的本息后,每月还能剩余183元自由支配。
“办理养老贷的好处就是不用再自己另外出钱买养老保险。”长沙农商行的客户经理表示,不过,由于还款金额要从养老金中扣除,养老金也会相应减少。
养老贷利率普遍在3.1%-3.45%之间。其中,平江农商行、邵东农商行、长沙农商行、衡东农商行、茶陵农商行等银行推出的“养老贷”产品贷款利率多按照3.1%执行;醴陵农商行、湘潭天易农商行等年利率为3.2%;安乡农商行贷款利率则为3.45%。
周毅钦认为,养老贷并不适用于所有客户。对部分希望补缴养老保险的客户来说,养老贷虽满足了当前的用钱需求,但未来领取的养老金会相应减少。
养老贷合规性引争议 存中途身亡或贷款偿还风险
根据此前公众号发文,临澧农商银行称,截至6月9日“养老贷”余额已经突破3000万元。6月18日,汉寿农商银行也宣布该行“养老贷”发放突破1000万元。
不过,养老贷的合规性却引发市场热议。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称,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快速提高,但对大量灵活就业的居民而言,普遍存在缴费年限不足或缴费档次偏低的问题。临近退休年龄时,不少居民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发现需要补足缴费年限以及提升缴费档次,就需要一次性要缴纳数万元,这对收入不稳定的居民而言支出压力较大。
董希淼指出,“养老贷”应运而生,具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包括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来说,有助于增加缴费人数,增加缴费金额,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对银行来说,有助于满足客户需求,营销和服务一批客户,并增加信贷投放;对居民来说,获得信贷资金支持,顺利缴纳养老保险或者增加养老保险缴纳金额,进而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但根据现行个人贷款管理制度,“养老贷”的性质较为模糊,存在合规性争议。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此外,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周毅钦表示,从风险评估的角度看,养老贷业务主要存在以下潜在风险。第一是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若借款人因收入下降或失业导致还款能力不足,可能形成坏账。第二是身故风险,若借款人中途身故,其养老金可能不足以覆盖贷款余额。第三是政策变动风险。例如社保缴费规则、养老金计发方式调整,可能降低预期收益,削弱借款人还款能力。
针对贷款未偿清,贷款人离世的情况,部分银行曾给出应对策略。临澧农商行称,贷款期间,银行为参保人购买商业保险。在约定的免赔情况之外,借款人如出现身故,剩余未结清贷款由保险公司赔付;邵阳农商银行也提出,若借款人在贷款期间不幸身故,邵阳农商银行将从养老金个人账户直接扣除贷款补缴部分(不含个人自行缴纳部分)。
周毅钦提出,一方面银行需要严格审核借款人收入稳定性以及健康状况,设置合理贷款额度和期限。另一方面银行可以适当引入保险机制,在借款人身故时由保险赔付剩余贷款。同时还要动态监测社保政策变化,提前对借款人进行风险预警,让借款人充分了解政策变动可能带来的影响,合理规划养老贷,降低风险。
今年以来,监管曾多次提到养老贷款问题。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要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大力发展服务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尽快清理消费领域限制性措施,设立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
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设立5000亿元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6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申报指引,进一步明确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支持范围和工作要求。
董希淼认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居民养老需求快速增长,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坚持包容性监管,采取柔性监管措施,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产品和服务,通过“养老贷”的良性创新,满足低收入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的迫切需求。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徐雨婷 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