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9月28日晚间公告,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拟对郑良才等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至60万元不等罚款。宁波证监局指出,公司相关协议的签订,涉及宁波精达控制权转让,但宁波精达未及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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