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解百纳非共有资源;中粮酒业等原告方认为解百纳不能被独占
本报讯 (记者田丛)历时8年之久,解百纳商标案进入终审程序。昨日,张裕总经理周洪江在京表示,外界关于“解百纳商标被判撤消”的解读有误,目前“解百纳”仍属于注册商标。不过,以中粮酒业为代表的原告方坚持认为,解百纳是葡萄原料。
昨日,张裕方面反复强调的是解百纳70年的历史,是原创品牌,不能因为近些年被其他企业使用就变成共有资源。
在之前的一审判决中,法院认定,商评委做出的裁定程序并无不当,但考虑到当时双方在诉讼程序中提交了大量可能影响原裁定结果的新证据,因此要求商评委重新做出裁定。
周洪江表示,张裕的态度始终是愿意坐下来与同行进行沟通。假设最终法院判定解百纳属于共有资源的话,周洪江表示,这对于张裕来说影响巨大,意味着不止是中国企业,连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葡萄酒企业也可以使用解百纳作为商标,对整个国内葡萄酒行业都是打击。
中粮酒业等原告方认为,如果解百纳被一家独占,将会大大削弱中国葡萄酒行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随着烟台威龙的退出,现在这场官司的当事企业实际只有张裕、长城、王朝三家,也就是中国葡萄酒业最大的三家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