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旭)近日,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艾德生物”)和杭州艾维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艾维克”)关于技术转让及许可协议争议案迎来结果。10月16日,艾德生物发布仲裁进展公告,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的《调解书》,确认《技术转让及许可协议》于调解书作出之日终止,双方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除保密义务及《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之外,均无需继续履行;归属于杭州艾维克的标的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应经济权益依然归属艾维克并继续有效,艾德生物不要求杭州艾维克返还。


艾德生物表示,公司对剩余未收回的3750万元技术转让价款已于2025年及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预计本次仲裁进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纠纷源于2022年的一笔体外诊断技术转让合作。2022年6月2日,艾德生物与杭州艾维克及厦门厦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技术转让及许可协议》,就标的产品艾德生物拥有所有权的人类SDC2基因甲基化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一种肠癌早筛产品)相关知识产权的转让以及生产、商业化标的产品相应的经济权益事宜进行了约定,技术转让价款总额为1亿元。


合作款项采取分期支付模式。艾德生物履行了相关知识产权的交付义务,艾维克按协议支付了6250万元,根据协议约定,杭州艾维克需在2024年8月14日支付第二期1250万元转让款,剩余3750万元尾款后续分期结清。


不过,杭州艾维克并未按期履约支付二期款项。艾德生物多次敦促杭州艾维克履约,但对方始终未能支付对应款项,双方合作矛盾爆发。2025年5月,艾德生物向贸仲上海分会提起仲裁申请。艾德生物请求仲裁机构裁定杭州艾维克支付逾期技术转让款1250万元及至前述款项支付之日为止的违约金,总计1335.5万元,同时承担律师费、仲裁费、保全费。


随后,杭州艾维克就上述仲裁提出反请求。其主张《技术转让及许可协议》应予以撤销或解除或裁定无效,要求艾德生物全额返还已收取的6250万元技术转让款;同时提出大额损失索赔,暂计损失金额5000万元。杭州艾维克提起反请求的核心理由为,艾德生物怠于办理标的产品注册证延续和转让,致使其无法取得生产及商业化标的产品的经济利益。


2026年8月,艾德生物披露,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杭州艾维克已无产品销售、生产、采购等经营性业务,商业经营陷入困境。考虑到仲裁程序的时间与资源成本及应收款项的清收难度,经双方协商,公司与杭州艾维克达成和解,豁免其剩余3750万元技术转让价款支付义务,同时终止原《技术转让及许可协议》及相关协议,并解除原协议项下对公司在肠癌早筛领域的竞争限制。


2026年10月16日,艾德生物发布最新进展公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出具仲裁调解书,此次纠纷彻底结案。《调解书》明确,双方终止合作协议,除保密义务外,双方所有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义务全部终止;由杭州艾维克承担仲裁产生的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合计66.23万元。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