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释放了深化创业板改革的明确信号。时隔仅一个月,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创业板意见》),标志着新一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向纵深推进。


本次创业板改革的最引人注目之处,在于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田轩指出,创业板第四套标准“瞄准”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优质创新创业企业成长特点,向“新”聚力。“这是创业板顺应经济发展新形势,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必然。”


八大方向定调创业板,剑指“新质生产力”


整体来看,本次改革从八大方面进行了系统部署,涵盖发行上市、融资并购、全链条监管以及投资端改革等多个维度。其中,“突出板块功能定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发行上市标准,提高包容性和吸引力”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


《创业板意见》明确要更大力度推动要素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助力提高直接融资、股权融资比重。


而本次改革的“重头戏”无疑是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具体来看,第四套上市标准共有两项指标: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主要适用于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且占营收比例不低于15%”,主要适用于未来产业领域企业。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认为,第四套标准最大亮点在于突破传统财务指标束缚,建立“市值+研发”双轨评价体系,允许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替代单一盈利门槛,“预计市值+收入”双指标,一个以成长速度为锚,一个以创新强度为锚,形成了“成长性+创新性”的双重检验逻辑。这为技术密集型、资本消耗型但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开辟通道。


中泰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徐驰也认为,这套设计的关键变化,在于审核视角从传统利润指标,转向“成长性+创新性+产业化能力”的综合识别,更适合那些短期尚未盈利,但已经具备收入放量或较强研发积累的企业。


为何要增设这套标准?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近年来,我国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创新创业企业不断涌现。这些企业普遍具有前期投入大、收入起点低、价值跃升快等特点,亟须资本市场提供更高效、更匹配的金融支持。这次改革通过引入收入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等成长性、创新性指标,与市值、收入指标进行组合,以更好支持具备高成长潜力与突出创新能力的优质企业。


田利辉总结本次改革有四大意义:第一,彻底打破盈利枷锁,首次在创业板将研发投入占比和营收增速作为核心指标,精准覆盖了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优质创新创业企业。第二,拓宽行业覆盖面,弥补了前三套标准在新茶饮、潮玩、社区零售等新型消费业态上的适配盲区。第三,标志着估值逻辑从“市盈率思维”向“价值发现思维”的根本转型,通过引入成长性和创新性多维度评估体系,实现对企业真实价值的精准识别。第四,与科创板形成错位互补——侧重前沿技术的引入、转化和应用,而非科创板所关注的原始创新。


他强调,第四套标准精准服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解决“卡脖子”企业融资难题,推动资本市场与创新生态深度融合。


徐驰认为,此次改革并不只解决“上市”问题,同时旨在推动创业板形成覆盖企业成长全周期的资本工具体系。此外,监管思路已经从“让企业上得来”,拓展到“让企业融得顺、并得动、投得稳”,提升创业板对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承载能力。


科创板、创业板如何差异化发展?


伴随着创业板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不少投资者对于创业板、科创板的定位以及差异化发展高度关注。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科创板、创业板都是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平台。近年来,“两创板”在坚守各自定位的基础上,较好地实现了错位发展、优势互补。


其中,科创板突出“硬科技”特色,重点服务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企业,已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形成了产业集群;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培育了一批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领域标杆性企业。


“本次创业板增设的第四套上市标准,侧重于前沿技术的引入、转化和应用,与科创板相关上市标准在指标设置、适用行业范围、产业发展阶段等方面形成一定区分。”上述新闻发言人表示。


田利辉也指出,创业板前三套上市标准均以利润和营收为硬约束,制度包容性明显不足。第四套标准补上了这一关键拼图,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从“工业化思维”向“创新化思维”的历史性转变。第四套标准将估值权从会计师让渡给市场投资者,更准确地评估“期权价值”主导的企业,为研发投入大、产业化周期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量身定制估值逻辑。但“打破”并非“取代”,盈利标准仍居基础地位,第四套标准只是扩容而非颠覆。整体来看,四套标准构成了“盈利—成长—创新”的递进谱系。第一套服务传统盈利企业,第二、三套覆盖轻资产成长企业,第四套专攻“高成长”与“强创新”两类前沿企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后续证监会将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积极发挥“两创板”各自特色和优势,协同发展,形成合力,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面,努力实现“1+1>2”的改革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适用第四套标准上市的企业具有高成长性、不确定性大等特点,证监会将坚持循序渐进、质量优先的原则,组织深交所、行业机构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包括: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未盈利企业股票简称前加“U”标识;控股股东、控制人、董事、高管自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等。


徐驰强调,站在更长视角看,这次创业板改革的意义,不只是多了一套上市标准,而是资本市场在服务新质生产力上迈出了更系统的一步。它一方面回应了当前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企业“有技术、有成长、但盈利滞后”的现实融资难题,另一方面也通过再融资、并购、交易机制和监管约束的同步完善,努力在支持创新与控制风险之间寻找新的平衡点。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这既是创业板功能的一次再校准,也是直接融资体系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靠拢的重要信号。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胡萌 编辑 陈莉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