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9月30日,沈阳化工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自2025年10月10日起变更为“ST沈化”,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9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5年10月10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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