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底,国务院发布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过一段时间的落地,效果究竟如何?
“空壳平台”已减少100余户
9月5日,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少数以灵活用工平台等名义设立的互联网平台,自身并不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仅通过帮助其他主体开具发票来转引税源、虚增平台注册地收入,并以此骗取地方财政返还或其他奖补。
《规定》实施后,平台经济“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信息壁垒被打破,直接挤压了“空壳平台”和违规搞“开票经济”的生存空间。
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自《规定》去年底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相关“空壳平台”的数量已减少100余户,遏制了利用平台违规招商引资的行为。
收入转化等偷逃税行为有所遏制
除此之外,《规定》的落地还遏制了平台企业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介绍表示,由于经营所得在一些地方可以进行核定征收,税负较低,所以过去个别平台内的从业人员违规将自身劳务报酬等转化为经营所得进行申报,这是典型的偷逃税违法行为。
张巍认为,《规定》的实施,使得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获取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从而有利于及时发现违规转换收入性质等不合规行为。此外,税务部门在配套公告中也进一步明确了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收入的所得项目划分标准,并优化劳务报酬所得个税预扣预缴方式,在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税负担的同时,有效防范违规转换收入性质行为的发生。
分拆收入以少缴税款被重拳出击
除此之外,分拆收入也是个别平台内经营者逃避缴纳税款的又一典型手法,其核心是将本属于同一纳税主体的收入,分拆至多个纳税主体,以达到骗享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收优惠、规避一般纳税人登记等目的。
个别平台为增加客户“黏性”,试图协助平台内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分拆收入,以达到少缴不缴税款的目的。比如,有的平台“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在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前,通过分拆收入违规继续享受税收优惠不缴或少缴税款。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骗享税收优惠的行为。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后,税务机关将通过数据比对、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并查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分拆收入、虚假申报、骗享优惠等违法行为,依法向平台内经营者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同时依法查处违规协助平台内经营者分拆收入的平台企业。
税务部门将加强对批量转办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监控分析
记者也了解到,随着《规定》落地,转换收入性质的手段方式也在不断翻新。近期,个别平台试图为从业人员在平台所在地批量转办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将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转化为个体户经营所得收入,进而套用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以达到少缴或不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针对上述行为,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对批量转办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行为的监控分析,依法查处各类转换收入性质等不合规经营的行为。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