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阎侠)8月12日,ST椰岛发布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暨债务重组的公告。


公告显示,ST椰岛全资子公司海南椰岛恒鑫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恒鑫公司”)与四川省天府好粮油有限公司(简称“天府公司”)开展油脂类商品买卖贸易合作。2023年双方签署《销售合同》,天府公司向恒鑫公司支付货款741.37万元(含保证金),但恒鑫公司因未收到上游货物故无法向天府公司发货。因此天府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恒鑫公司返还货款并支付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根据判决,恒鑫公司应向天府公司返还货款并支付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等约900万元,天府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


为妥善解决双方纠纷,经恒鑫公司与天府公司友好协商,双方拟签署《和解协议》,恒鑫公司以酒类产品抵债方式向天府公司偿还应返还的货款、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按照900万元进行和解。


ST椰岛表示:本次子公司债务重组,有助于减轻公司整体债务压力,优化债务结构。本次债务重组,预计将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次债务重组实现收益约600万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定数为准。


编辑 陈莉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