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ST长园日前收到了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吴启权、姚泽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60万元、180万元、80万元。
涉案期间,吴启权直接持有长园集团5%以上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2021年《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023 年7月至2025年1月期间,吴启权安排长园集团通过预付款的方式将公司资金转至珠海毅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等公司,相关公司将收到的款项直接或间接转至吴启权控制的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最终用于偿还吴启权个人债务及其控制公司的经营,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案涉期间,吴启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08666.32万元。其中,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4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6%。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吴启权作为长园集团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并安排上述关联交易相关合同签署、资金划转等工作,占用公司资金由其个人使用,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姚泽作为公司时任董事、财务负责人,根据吴启权要求编造虚假付款申请书等流程文件、协助划转资金,未勤勉尽责,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ST长园日前发布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万元到5200万元;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00万元到11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