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旭)12月17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诺泰”,以下简称“诺泰生物”)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对其实际控制人赵德中等6人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2880万元。


同日,因上述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对诺泰生物以及赵德中等6人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五年内不接受诺泰生物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12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浙江华贝”)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并于12月28日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同期,诺泰生物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浙江华贝向诺泰生物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诺泰生物的增资款。诺泰生物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业务导致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2023年12月12日,诺泰生物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亿元,期限6年。诺泰生物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公开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如前所述,诺泰生物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20.64%,其《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诺泰生物于2025年7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诺泰生物股票已经于2025年7月22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诺泰生物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诺泰生物于2021年在科创板上市,聚焦多肽药物、小分子化药及寡核苷酸药物,是一家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公司产品管线包括司美格鲁肽、利拉鲁肽、替尔泊肽、醋酸兰瑞肽、磷酸奥司他韦、英克司兰等重磅品种。


近年来,诺泰生物业绩实现较快增长。2023年、2024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34亿元、16.25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58.69%、57.21%;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3亿元、4.04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26.20%、148.19%。2025年前三季度,诺泰生物营收为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归母净利润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