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的通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工作应结合市场建设情况开展多维度综合评价,重点围绕电力市场运营效果、市场作用发挥、经营主体可持续性发展、市场竞争充分度四个方面开展评价。自2026年起组织开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定市场评价标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按需开展电力市场评价工作。鼓励市场运营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市场量化评价,及时发现并反馈电力市场建设运营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