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1月19日,据“佛山发布”官方公众号消息,广东省佛山市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从土地供应、开发建设、金融支持、购房便利等方面共推出12条措施。


其中,在需求端,《通知》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购买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外籍人员在本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商转公”贷款。同时,优化契税缴纳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住房交易契税缴纳时,其住房套数的核算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的房产所在区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为准;便利境外个人购房,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凭据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即可在该市购买商品房。


《通知》还明确,加大存量土地“收调供”力度,鼓励通过依法协商收回(收购)、协议置换等措施或使用专项债券回收闲置存量土地,回收后的土地可按照城市发展需要优化调整规划用途后重新供应。优化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时限,对于已出让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可在合同约定的应开工或竣工时间内申请缓建,缓建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此外,《通知》提出,优化容积率计算方式支持好小区建设,该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土地的建设工程,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归全体业主共有的居住小区配套的变配电房、开闭所、开关房、环网站、水泵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屋顶层设备用房,不纳入容积率计算。支持“好物业”服务“好房子”,允许物业服务按照“质价相符”原则,优化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支持优质优价。

编辑 杨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