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前嚼两片,大餐随便吃”,有商家在社交平台宣称,一款以白芸豆提取物为核心成分的“控控片”,可“阻断66%碳水、60%糖分、40%油脂”,达到“少摄入热量相当于游泳20分钟”等功效。


新京报记者近期调查发现,万益蓝WonderLab推出的这款餐前控控片压片糖果,通过“暗示功效+小字免责”的方式打减肥功效擦边球,实际产品仅标注为“普通食品”。截至9月22日,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万益蓝相关产品的投诉已超1561条,多位消费者反映“服用后无减重效果”“出现腹泻恶心”等问题。部分消费者尝试退款,被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律师提醒,普通食品宣称减肥功效涉嫌虚假宣传,“宣传与实际效果不符”消费者有权主张全额退款。


宣称白芸豆提取物可“控卡”,实现“大餐自由”


“餐前控控片的主要作用是大餐前阻断的,该产品能帮你控制66%的碳水、60%的糖分、40%的油脂进入。”在某社交平台的万益蓝WonderLab直播间,主播介绍,这些功效的原理是产品中含有的白芸豆配方,能够帮助控卡,做到餐前阻断。


“关注体重管理,认准专研YWL-1号白芸豆,科学助力餐前控卡新方式。”在万益蓝WonderLab旗舰店的商品详情页,在售的万益蓝餐前控控片压片糖果的宣传页面显示,“减少热量摄入是体重管理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餐前服用1500mg白芸豆提取物,通过抑制ɑ-淀粉酶活性可以影响碳水吸收,聚焦热量来源。”


图/某社交平台万益蓝WonderLab旗舰店宣传展示截图


该详情页还设计了“场景化对比”:(1500mg白芸豆提取物)1碗米饭只摄入1/3;(1500mg白芸豆提取物)1份蛋糕约少摄入1/2;(1500mg白芸豆提取物)1份烤肉约少摄入1/3。少摄入热量相当于游泳20分钟、慢跑25分钟、跳操35分钟。这些内容搭配着美食与运动的插图,直观传递出“吃产品=少摄入热量=运动消耗”的暗示。在这些内容的下方,商家用灰色缩小的字体标示,“以上内容为科普知识,仅供消费者参考学习相关内容不代表产品功效,请消费者理性阅读。”


图/某社交平台万益蓝WonderLab旗舰店宣传展示截图


页面列出 “四大适用场景”:体重管理期怕反弹、贪吃怕长胖、出差旅行抵挡不住高糖高油、减脂餐难以坚持,并称“餐前2片,狙击热量自在吃”,精准击中体重管理人群的痛点。


“三重狙击糖碳油,餐前控卡®自在吃。”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该产品宣传页面上,产品包装下方显示:“1500mg白芸豆提取物-66%碳水;1200L-阿拉伯糖-60%蔗糖;≥600mgAntioilTM-40%油腻。”不过,在上述表述下方,商家用灰色小字表示,仅指本产品建议在餐前食用的创意表达。商家还用小字提醒,“控卡®为本产品的注册商标名称,并非产品功效,请消费者理性阅读。以上碳水、蔗糖、油腻数据为对应成分的科普知识。”


“白芸豆提取物”为何物?专家:谨慎服用


作为一款压片糖果产品,万益蓝餐前控控片(柠檬西柚味)的产品配料表显示:白芸豆提取物(白芸豆、抗性糊精)、L-阿拉伯糖、苹果粉(固体饮料)、异麦芽酮糖醇(6%)、抗性糊精、红甜菜粉(固体饮料)、柠檬原粉(固体饮料)、马铃薯提取物(固体饮料)、秋葵粉(固体饮料)、红茶粉(固体饮料)、柠檬酸、硬脂酸镁、食用香精。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除了白芸豆提取物、L-阿拉伯糖等商家宣传的核心成分外,其他配料多为一些固体饮料成分。


白芸豆提取物究竟能否起到减肥作用,实现“大餐自由”?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主管营养师蔡晶晶表示,白芸豆提取物的主要作用成分是α-淀粉酶抑制剂,它能在肠道内抑制α-淀粉酶的活性,而α-淀粉酶是分解淀粉(碳水化合物的一种)的关键酶类。“理论上讲,α-淀粉酶抑制剂能减少淀粉的水解,从而减少葡萄糖的吸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餐后血糖波动,但这种作用是有限的,不能完全‘阻断’碳水消化。且白芸豆提取物不是一种药物,单纯靠它减肥、降糖起不到太大作用。”


蔡晶晶进一步说明,白芸豆提取物的效果还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人对α-淀粉酶抑制剂的敏感性不同,部分人可能几乎没有效果;它仅对淀粉类碳水化合物有效,对蔗糖、果糖等简单糖,以及脂肪、蛋白质无效;且产品中白芸豆提取物的含量、α-淀粉酶抑制剂的活性,都会影响其效果。”


一位北京三甲医院的中医科医生提醒,白芸豆中提取的物质可能导致胃肠道副作用,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此外,白芸豆提取物也可能导致部分人出现过敏症状,建议大家谨慎服用。


“L-阿拉伯糖是一种蔗糖酶抑制剂,能在肠道内抑制蔗糖酶的活性,减少蔗糖的分解和吸收,但它同样只能针对蔗糖,对其他类型的糖分无效,且效果也有限。”蔡晶晶提醒,如果长期依赖“控卡”食品,很可能的结果就是减肥失败。


蔡晶晶认为,一般来说,长期依赖“控卡”食品的是两类人,一类是认为服用“控卡”食品后“放肆吃”的人群;一类是严格控制饮食后还服用“控卡”食品的人,这两类人都可能走向两个极端,越来越胖或营养不良。


蔡晶晶建议,想要减肥应先进行基础体检,请医生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和体重进行评估,制定综合方案,包括饮食基础重点、总热量摄入、膳食结构、营养素均衡等,此外还要进行生活方式的配合,如睡眠、饮水、运动,对于代谢异常人群,可能还需要配合药物治疗。如果一定要使用减肥产品,蔡晶晶则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厂家生产、正规渠道购买的产品。


“减肥无效”能否主张退款?


在社交平台,多位消费者反映“服用后无减重效果”“出现腹泻恶心”等问题。多名网友发布笔记或是发布留言质疑产品效果,称服用产品后体重未下降,而是出现了便秘等种种健康问题。


截至9月22日,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万益蓝相关产品的投诉已超1561条。统计发现,“退款难”是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万益蓝商家以“已拆封食用”“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消费者的全额退款请求,仅同意“按未使用部分比例退款”,甚至直接拒绝退款。


消费者王女士(化名)于今年3月10日在某短视频平台购买了万益蓝餐前控控片,商家宣传其具有“控制体重;阻断碳水、糖分、油脂;减肥瘦身”功效,但实际使用一个月后, 无任何效果 ,且食用后出现轻微 恶心、反胃 等身体不适症状。王女士认为,该产品涉嫌 虚假宣传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 。


在退货退款的问题上,王女士试图与商家协商全额退款和赔偿,但商家表示,是因为王女士的使用时间不够,因此效果没有显现。王女士认为,商家虚假宣传商品功效,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信息购买,构成欺诈;侵害消费者安全权及求偿权 ,商品导致人身不适,且平台拒绝履行售后责任,未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及三倍赔偿。


对于王女士的要求,商家提出,公司并无试吃活动,且支持未拆封7天无理由退换货,已拆封食用商品不支持退货退款,考虑投诉人特殊情况,同意按剩余未使用部分比例退款,具体金额以实际寄回商品计算。此外,投诉人要求仅退款+赔偿,并无有效证据,其主张的三倍赔偿无法律依据。万益蓝提出的最终方案是:同意按剩余未使用部分(50片),特殊处理按照60片金额退货退款,退款金额为106.43元。不过,王女士对商家的解决方案并不满意。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律师莫冬雪认为,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商家可能抗辩“无效果是因消费者未控制饮食/个体差异”,消费者则需证明“已按商家宣传的‘大餐随便吃’场景服用,仍无效果”。例如,保留服用期间的饮食记录(如聚餐、高碳水饮食的照片),或提供同批次其他消费者的证言(如投诉平台的同类投诉),间接佐证 “效果不符非个体原因”。


此外,消费者也可间接证据收集,若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需证明商家“明知宣传内容虚假仍进行宣传”,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补充证据:调取商家是否曾因类似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检索白芸豆提取物的权威研究,若存在“白芸豆提取物仅能轻微抑制α-淀粉酶,无法实现66%碳水阻断”的结论,可佐证商家宣传数据虚假,主观上存在过错。


在退款方面,莫冬雪表示,“宣传与实际效果不符”虽非传统“质量问题”,但消费者有权主张全额退款,传统“质量问题”指“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如变质、成分超标)”,而“宣传与实际效果不符”属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核心目的是“控卡”,因虚假宣传导致目的落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价款”。消费者可主张“商家虚假宣传构成违约,导致‘控卡’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解除合同、全额退款,而非仅能按“未使用部分”比例退款。


商家的“小字声明”能免责吗?


在宣传页面上,万益蓝在产品功效描述下方用灰色小字标注“内容为科普知识,不代表产品功效”“‘控卡’是注册商标”等。商家这类“小字声明”能实现免责吗?


“万益蓝餐前控控片作为普通食品,宣传中提及‘阻断66%碳水、60%糖分、40%油脂’‘少摄入热量相当于游泳20分钟’等内容,已涉嫌违法宣称保健功能或减肥功效,属于典型的普通食品违规功效宣传。”莫冬雪指出,这种“先暗示功效再免责”的行为,不能规避法律责任,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此类“小字声明”无效或效力极低,因为“小字声明”不符合“显著提示”义务。


莫冬雪表示,“小字声明”不能对抗“引人误解的宣传”,从近年类似案例来看,法院通常持以下观点:若宣传内容本身已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仅靠小字声明无法否定“误导消费者”的客观事实;商家作为专业经营者,明知普通食品不得宣传功效,却通过“先暗示、后免责”的方式规避监管,主观上具有过错,不能以“已提示”为由免除责任。


近年来,普通食品“擦边”功效宣传案例众多。从法律层面看,普通食品宣传应如何把握边界?企业若想合规介绍产品成分(如白芸豆提取物、L-阿拉伯糖),正确的宣传方式是什么?


“普通食品的宣传核心是‘客观描述产品属性,不涉及功能承诺’。”莫冬雪认为,商家禁止直接或间接关联“减肥/控重效果”,不得使用“阻断碳水/糖分/油脂”“减少热量吸收”“辅助体重管理” 等表述,无论是否标注“非功效”;不得将产品与“运动消耗”“饮食控制”绑定,避免暗示“产品可替代运动/饮食控制实现控重”。


莫冬雪建议,合规宣传白芸豆提取物、L-阿拉伯糖等成分,企业应聚焦“成分的客观特性”,而非“成分可能带来的效果”。例如,描述成分的科学属性(无效果暗示),白芸豆提取物可表述为“配料含白芸豆提取物,该成分在体外实验中显示可能对α-淀粉酶活性有一定影响(注:体外实验结果不代表产品食用效果)”;L-阿拉伯糖可表述为“含L-阿拉伯糖,一种常见于植物中的糖类成分,具体成分特性可参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针对万益蓝餐前控控片产品存在擦边功效宣传等问题,9月11日,新京报记者向万益蓝餐前控控片的销售主体深圳精准健康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送采访提纲,同时向该企业所在地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咨询,截至发稿,未收到深圳精准健康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回复。9月22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经审查,深圳精准健康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售的万益蓝餐前控控片宣传问题符合相关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受理。


新京报记者 张兆慧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