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徐倩))9月19日,上海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对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在上海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此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该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免税住房和面积在该市居住证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点评称,此次政策明确,对于持居住证的人才,以及居住证满3年的居民家庭,可享受两项利好政策——首套房免税和人均60平方米以内的二套房免税。免税内容和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口径一致,体现了政策宽松的导向。同时,设定了人才标准或“居住证满3年”的要求,说明对人才及在上海稳定就业的居民家庭给予购房支持,体现了职住平衡和支持住房消费的导向。


“各类购房需求都得到较好支持。比如说,对于三口之家而言,若置换为18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套住房,是可以免税的,更好地支持了改善性住房需求。”严跃进补充道。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