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2月14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远洋集团”)发布公告披露,当天在各方一致提出延期申请后,香港高等法院已撤销原定于2025年2月17日举行的呈请聆讯,并将呈请聆讯延期至2025年4月14日。
此前的2024年6月27日,远洋集团曾公告称,公司收到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伦敦分行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未偿还由远洋地产宝财IV有限公司发行及由公司担保的于2026年到期的3.25%有担保票据,涉及本金总额4亿美元及应计利息。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赵琳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2月14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远洋集团”)发布公告披露,当天在各方一致提出延期申请后,香港高等法院已撤销原定于2025年2月17日举行的呈请聆讯,并将呈请聆讯延期至2025年4月14日。
此前的2024年6月27日,远洋集团曾公告称,公司收到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伦敦分行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未偿还由远洋地产宝财IV有限公司发行及由公司担保的于2026年到期的3.25%有担保票据,涉及本金总额4亿美元及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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