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4月30日,融创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融创服务”)发布公告,披露了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汪孟德受到上交所及深交所纪律处分。


根据公告,汪孟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由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创房地产”)未能按照上交所及深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于2022年8月31日前披露其2022年中期报告,上交所及深交所对融创房地产及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汪孟德施予纪律处分。


根据纪律处分决定,上交所对融创房地产及汪孟德予以公开谴责,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诚信档案;深交所对融创房地产及汪孟德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融创服务董事会(除汪孟德以外)已审阅纪律处分的相关函件,相关违规乃由于融创中国2021年年度业绩及2022年中期业绩披露延迟,进而造成融创房地产2022年中期报告亦披露延迟。


董事会(除汪孟德以外)认为,相关违规系客观原因所致,汪孟德诚信且勤勉行事,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