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深圳新星公告,因自身资金需求,董事、副总经理夏勇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32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69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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