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9月4日,证监会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元道通信罚款2.39亿元,对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董秘等合计罚款1650万元。


经查明,2019年至2021年,元道通信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6590万元、1.61亿元、2.64亿元,分别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19年度至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8.75%、13.12%、16.23%。元道通信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此外,元道通信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1.66亿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7.87%。


证监会决定,对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39亿元罚款;


对时任元道通信董事长李晋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


对时任元道通信总经理燕某(已故)免予处罚;


对时任元道通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曹亚蕾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对时任元道通信董事、副总经理吴志锋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