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晚,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帆生物”)披露,因违规处置高盐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斯特”)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为解决短期产能瓶颈,昊帆生物于2025年7月并表杭州福斯特,不过,交割完成后,杭州福斯特生产线改造叠加原有业务亏损,反而拖累了昊帆生物的整体盈利。


因收购前的环保问题被提起公诉


2024年12月,杭州福斯特囤积堆放生产作业中产生的高盐废水待处置。时任杭州福斯特总经理的朱宏昆要求时任环保部经理周双宝处理此事。周双宝在明知邓志强无相关废水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仍将废水交由邓志强处置,并从中收取回扣。朱宏昆在明知周双宝联系的对象无相关处置资质,且以不正常低价处置的情况下,仍批准周双宝与邓志强的合作。2024年12月,周双宝拟定杭州福斯特与邓志强实际控制的金华市邓邓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运治理项目合同,用于违规处置高盐废水,经杭州福斯特相关领导逐级审批后通过,并由周双宝负责具体实施。邓志强雇佣张国和、周红飞违规处置上述废水,违规处置行为自2024年12月持续至2025年7月。


龙游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周双宝、朱宏昆、邓志强违反国家规定,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情节严重,被告人周红飞、张国和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相关案件已向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昊帆生物表示,由于本次公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针对本次诉讼涉及的问题,杭州福斯特已经完成整改。截至目前,杭州福斯特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本次的涉事公司杭州福斯特是昊帆生物于2025年7月收购而来。昊帆生物表示,根据公司与杭州福斯特原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如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后发现目标公司因交割日前原股东及目标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此遭受其他损失的,原股东应依法依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次涉案事项涉及的相关行为发生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7月期间,由杭州福斯特被收购前的原管理层决策实施。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及其对目标公司的影响,并将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向原股东主张相关合同权利。


杭州福斯特持续亏损,拖累上市公司业绩


杭州福斯特是一家研发、生产和销售高级中间体、特色原料药并承接部分CDMO业务的企业,产品主要销向国内外众多知名医药研发和生产企业,拥有成熟的生产基地及完备的生产及配套设施,具备GMP、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认证,曾于2019年通过FDA现场审计,属于昊帆生物的下游企业。


昊帆生物主营业务为多肽合成试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覆盖下游小分子化学药物、多肽药物研发与生产过程中合成酰胺键时所使用的全系列的合成试剂。昊帆生物开展上述收购,一方面可将业务向下游中间体、原料药产业链延伸,丰富优化产品结构,形成新的业务及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旨在获得杭州福斯特的现有富余产能,改善公司产能不足的局面,提高公司产品的供应能力。


除了收购前遗留重大环保风险,收购杭州福斯特还拖累了昊帆生物的盈利能力。在被收购前,杭州福斯特就处于亏损状态,2024年营业收入为2.04亿元,净利润为-2844.05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2618.31万元,净利润为-844.02万元。并表杭州福斯特后,2025年,昊帆生物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亿元,同比减少14.47%,净利润下降主要源于杭州福斯特的经营亏损,杭州福斯特2025年7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4943.12万元,净利润为-2537.60万元。杭州福斯特产品毛利率为-20.66%,也拉低了昊帆生物的综合毛利率,2025年,昊帆生物产品综合毛利率为34.83%,较上年下降5.45%。


进入2026年,杭州福斯特亏损的影响还在持续。2026年第一季度,昊帆生物营业收入1.7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4万元,同比下降3.89%,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包括:杭州福斯特于2025年7月至2026年2月进行设备改造,于2026年3月恢复生产,杭州福斯特在本报告期仍然经营亏损,给公司整体净利润造成压力;随着淮安昊帆生产基地建设资金持续投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减少,报告期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下降明显;一季度外汇市场波动,公司外币产生汇兑损失。


新京报记者 刘旭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