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7月29日对外发布。这对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提出,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5年降低17%,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下降3%左右,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管控,形成30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减排能力。
围绕以上目标,《规划》在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碳市场建设、碳足迹管理、气候风险应对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其中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的“升格”尤为引人注目。
“三大气体”协同治理,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全面升级
《规划》首次将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独立成章,并提出“三大气体”协同治理,明确要求2030年前形成30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排能力。
在甲烷控排方面,加大甲烷排放控制力度。推进煤矿瓦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油田伴生气与放空气回收利用。推广稻田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单位农产品甲烷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提升污水处理效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甲烷控排专项行动。
在氧化亚氮管控方面,加强氧化亚氮排放控制。引导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生产企业通过加装催化剂等方式减少氧化亚氮排放。推动化肥科学施用。控制农业和废弃物处理领域氧化亚氮排放。
含氟气体管控同样不乏亮点。《规划》要求推进含氟气体排放控制。通过源头替代、回收利用及末端销毁等措施,加强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三氟化氮等含氟气体管控。严格落实氢氟碳化物生产与使用配额管理制度。编制实施六氟化硫管控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
3000万吨减排目标有支撑,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
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高级项目总监、高级分析师陈美安分析表示,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规划》提出到2030年形成30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潜力,这一目标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生态环境部早前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曾有估算,仅煤矿风排瓦斯(VAM)和低浓度煤矿瓦斯(浓度低于8%)利用项目就有望在2030年形成约20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排潜力,再叠加工业氧化亚氮(N₂O)治理和含氟气体(HFCs)减排等措施,有望共同支撑规划提出的减排目标。
此外,陈美安分析,《规划》首次明确提出编制六氟化硫(SF₆)管控方案,并推动建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与核查(MRV)体系,释放出积极的政策信号。随着我国电力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和电气设备需求不断增长,加强SF₆排放管控正当其时,有助于避免未来排放快速增长。同时,建立更加完善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MRV体系,也将进一步夯实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基础,为科学制定和评估气候政策、支撑2035年NDC目标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供更加有力的数据支撑。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陶野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穆祥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