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胡萌) 5月26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披露了一则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老鼠仓”的案例。
案例显示,2018年11月至2021年7月间,广发证券信息技术部员工周某利用其权限便利,对业绩最好的某投资经理下单指令进行实时监控跟踪,获取投资指令信息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将信息告知其兄周某明。

为快速传递信息及避免事情败露,两人还专门设计沟通交易信息的“暗号”,如通过微信发送“2”表示卖出全部持仓的股票。交易金额累计达1.36亿元,获利327.55万元。
证监会认定,周某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决定没收周某违法所得281.30万元,并处以351.30万元罚款。此后,广东证监局向周某曾任职的证券公司发放《稽查建议书》,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帮助公司封堵防控漏洞。
投服中心指出,本案是一起证券公司IT部门后台人员利用可以查看公司敏感投资数据的权限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新型案件。周某系某知名证券公司投资系统的运维人员,自以为不属于投资经理等直接负责投资决策的人员,不是监管执法的重点对象,所以心存侥幸,对公司明星投资经理的下单指令进行实时监控,并将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传递给其兄,内外勾结从事“老鼠仓“交易。该案的查处给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管机构等市场主体敲响了警钟,不仅要防控投资经理、交易员等重点人员可能从事“老鼠仓”交易,也要关注易忽视但能接触到未公开信息的后台人员可能从事“老鼠仓”交易,及时建章立制以堵住风险漏洞。
编辑 陈莉 校对 陈荻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