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林子)3月27日,众泰汽车发布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应于2023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21日分别偿还重整留债本金的10%、20%、30%、40%。2025年12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应偿还30%本金,但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合计6946.11万元,直至2026年1月27日才披露该事项,延迟披露超过1个月。


浙江证监局认定,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李立忠、总经理韩必文、时任董秘王伊安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局决定对众泰汽车及上述3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须于收到警示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