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2月25日,据“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官方公众号消息,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涉及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三个方面的多条措施。《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按照规定,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通知》提出,一是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24万元。二是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三是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此外,《通知》明确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杨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