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曲筱艺)1月20日下午,泉州旅游协会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说明称,原《泉州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的制订初衷系供参考使用,旨在引导和规范住宿市场经营行为,保障游客及消费者的正当权益。针对网民提出的相关意见,协会表示,将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另行适时倡议。
此前,泉州旅游协会发布《泉州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自1月15日起试行一年,重点规范线上客房预订与退订行为。其中,非法定节假日“入住前7天”、法定节假日“入住前15天”的无理由全额退款节点,引发消费者和网友讨论。
该指导意见明确,其适用于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酒店、宾馆、民宿、公寓等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订平台及通过该渠道预订客房的消费者,主要规范线上直客散客订单,不涵盖团队订单及线下预订。
该指导意见按旅游淡旺季细化了阶梯式退订标准。非法定节假日及旅游淡季,订单确认后1小时内或入住前7日以上退订,可全额退款;入住前3日至7日内退订,退款比例为50%;入住前24小时至3日内退订,退款比例为20%;入住前24小时内及入住当日原则上不予退订(不可抗力情形除外)。
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退订更为严格,取消订单全额退款的门槛为入住前15天以上,入住前7天至15天取消将扣除房费50%、入住前3天至7天取消将扣除房费80%、入住前3天及入住当天不可退订。针对促销房、特价房,《意见》要求在预订页面显著标注“不可退”并进行二次确认。
同时,该指导意见明确,因航班取消、极端天气、突发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入住的,消费者可凭相关佐证材料全额退款;并细化住宿业经营者、平台与消费者的权责边界,提出建立退订监管与信用惩戒机制,消费者可通过“12315”等渠道维权。
该指导意见发布后,有消费者“吐槽”称,目前不少酒店已推出“随时退”“临近入住可退”等更为灵活的退订政策,7天和15天的退订期限难以满足临时调整行程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出行订房的便利性。
针对相关争议,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致电泉州旅游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文件出台的初衷,在于为线上客房预订、退订纠纷提供统一的参考依据,解决长期存在的平台与酒店责任边界不清、相互推诿的问题。该指导意见系参照海南三亚、广西等地已实施的同类文件制定,相关条款未作额外加码。
协会方面强调,该指导意见并非“一刀切不可退”,对航班取消、极端天气、突发疾病等不可抗力情形,明确可在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后全额退款。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该文件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主要起到倡议和引导作用,为政府部门受理相关投诉提供处理参考。
校对 柳宝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