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月14日,麒盛科技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经查,上海舒福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自2023年成立时应认定为麒盛科技的关联方,麒盛科技在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与上海舒福德发生的交易金额分别为3530.93万元和8080.92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8%和2.63%,麒盛科技对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我要评论
相关推荐
热点
-
财报观察|分红创新高!被低估的平安,机会来了?11小时前
-
一直站着的人,坐下了3小时前
-
新检验方法发布,酱香型白酒可实现快速打假9小时前
最新
-
星宇股份批量劝退应届生,当地人社局通报
1小时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