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月14日,麒盛科技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经查,上海舒福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自2023年成立时应认定为麒盛科技的关联方,麒盛科技在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与上海舒福德发生的交易金额分别为3530.93万元和8080.92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8%和2.63%,麒盛科技对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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