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新京报刊发《宣称可改善腺样体面容,袋鼠杰克舒鼻膏何以变成“消腺神器”?》的调查报道,记者调查发现,作为儿童化妆品的“袋鼠杰克婴童植萃舒鼻膏”在某短视频平台“袋鼠杰克婴童用品旗舰店”直播间中被包装成解决儿童腺样体面容及鼻部各种不适的神器。近日,针对记者留言咨询的上述直播间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已立案调查;记者回访发现,该直播间已经删除了暗示可改善腺样体面容的相关内容,主播的话术也有调整,但相关产品仍被暗示可以改善各种鼻部不适。


监管部门已立案


前述报道中,记者调查发现,在“袋鼠杰克婴童用品旗舰店”直播间中,一款名为“袋鼠杰克婴童植萃舒鼻膏”的产品与解决腺样体面容等问题的关联被反复强化。直播间循环播放着各种各样腺样体面容宝宝的照片,并配有“销量NO.1腺消舒鼻品牌”“鼻敏常反复 孩子常不适”“关注宝宝面容,不做丑宝宝”等文字内容。


主播也通过话术暗示该产品可以解决鼻子堵塞、过敏性鼻炎等问题,甚至可以改善腺样体面容。“张嘴睡觉、用嘴呼吸、牙凸嘴厚嘴翘、下巴后移、鼻子总是堵住塞住、往下流鼻涕、进入空调房或换季容易打喷嚏的……”“腺腺、扁什么桃、鼻什么甲大了的,鼻鼻总是堵住塞住的,有敏敏痘痘炎炎、流鼻涕打喷嚏的都可以去用”。此外,主播还引导消费者将产品涂在了鼻腔中,实际上,该产品外包装显示为“涂抹于鼻子周围的肌肤”。


该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主播宣称的产品功效、作用部位均和该产品的备案信息不符。记者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的备案信息显示,该产品的作用部位为面部,功效宣称包括保湿、舒缓,使用人群为婴幼儿、儿童,并无主播及客服声称的“改善各种鼻部不适症状”功效,作用部位也未提到鼻腔。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玉洲律师表示,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暗示宣传普通化妆品具有“改善腺样体面容、过敏性鼻炎”等疾病治疗作用,该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禁止非药品、医疗器械类产品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宣传,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经营者不得对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若经营者销售商品时指导消费者将备案范围仅限于面部使用的化妆品挤入鼻腔使用,系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九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2025年11月27日,记者曾就“袋鼠杰克婴童用品旗舰店”直播间中的产品宣传问题,在12315小程序进行留言咨询。2026年1月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回复称,已立案调查。


直播间仍在暗示改善鼻部不适等功效


1月6日,记者再度来到“袋鼠杰克婴童用品旗舰店”直播间发现,该直播间已经删除和改善腺样体面容有关的内容,但直播间部分内容及主播的话术仍在暗示该产品具有改善鼻部不适、过敏性鼻炎等与备案信息不符的功效。


“袋鼠杰克婴童用品旗舰店”直播间截图。


在该直播间的背景中,标有“一涂一抹 自在呼吸”“嘟嘟囔囔 爱扣爱揉 反反复复 花粉蒿粉 遇冷啊湫”等字样。主播在介绍中提及,“白天揉一揉、晚上扣一扣,小宝贝有敏敏的炎炎的,最近换季早晚温差大孩子总啊湫啊湫不停的,甚至已经出现流红的情况,小鼻子不舒服、晚上睡不着觉”,暗示过敏性鼻炎、鼻部出血等不适都可以使用该产品来改善。


对于产品的使用方法,主播的话术也做了整改。此前,主播介绍产品可应用在鼻腔内和鼻翼两侧,如今主播已将“用在鼻腔内”的说法删除,仅介绍产品可涂抹在宝贝的鼻翼两侧。此前,该直播间背景中还标注着“0岁-成人”,目前直播间页面及主播话术均已改为“1岁到成人”。此外,商品详情页中“鼻腔不适、鼻周起皮、鼻子不通气、花粉/毛发过敏”等内容也已删除。


另外,主播仍在以产品有“婴幼儿金标备案”为宣传噱头,却始终未提及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实际上,主播所谓的“婴幼儿金标备案”是指儿童化妆品的“小金盾”标识。2022年1月1日实施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


国家药监局2022年3月7日曾发布提醒,“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这个标志。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这个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并不代表该产品已经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者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房玉洲律师认为,若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将儿童化妆品“小金盾”标识称为“婴幼儿金标备案”,易使消费者误以为产品通过了专属的婴幼儿质量认证,若其无相关证据证明,可能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化妆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九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新京报记者 刘旭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