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至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要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其中,制定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方案。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认为,此前国家已多次部署三大区域建设国际科创中心,此次会议是对该战略的延续与强化,进一步明确其核心地位。其可发挥的作用在于可打造区域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带动周边创新资源流动与产业升级;整合顶尖科研力量攻克“卡脖子”技术,提升我国在全球创新格局的话语权;还能吸引全球高端资源,促进国际创新合作,助力我国创新网络嵌入全球版图。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振兴国际智库理事长李志起提到,当前企业要形成“创新主体地位”,面临多重制约因素,需要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构建协同创新平台,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从而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进阶:构建创新生态系统


2014年2月,北京“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被明确,要求“坚持和强化首都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与此同时,上海也明确“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今年5月,科技部副部长邱勇表示,国家级科技创新中心目前有两类:一类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目前中央确定了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3家;另一类是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目前确定了成渝地区、西安、武汉3家。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是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战略支点。


“过去是聚焦单个核心城市(如北京、上海),旨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尖峰’,主要比拼的是顶尖论文、重大实验室、领军人才数量。现在更强调区域(城市群),其核心逻辑是构建一个完整的、富有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这个系统不仅需要顶尖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创新策源),还需要强大的制造业基础(产业承载)、活跃的风险投资(金融血脉)、丰富的应用场景(市场牵引)以及高效的成果转化机制(制度链接)。单个城市很难完全具备这些要素,而区域协同就可以做到。”李志起说。


三个国际科创中心定位有哪些不同?如何避免同质化竞争?宋向清提到,北京(京津冀)是科学策源核心,在科学中心维度已登顶,主攻基础研究与国家战略科技任务;上海(长三角)侧重科创与产业融合,创新高地维度排名持续攀升,聚焦技术成果高效转化;粤港澳大湾区主打跨境创新合作,创新高地维度位居全球前列,擅长科技与制造、金融联动。


具体来看,北京建设国际科创中心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主要表现为科研资源密集,聚集多家国家实验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及清华、北大等顶尖高校院所;科研影响力突出,科技论文在产业界的影响力持续提升,科学中心维度首次登顶国际榜单;创新生态完善,在论文合著和专利合作网络中占据核心地位,吸引全球创新资源。


深圳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新兴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龚晓峰表示,与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相比,粤港澳大湾区的特点在于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不仅注重技术研发,更强调市场应用,以应用和场景促进发展;此外,在教育科技人才的发展方面,香港与广东形成了紧密的融合。


李志起认为,三地要避免同质化竞争,其关键在于坚持差异化、梯次联动、优势互补的发展路径。北京应聚焦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上海侧重产业创新和全链条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则发挥国际化优势和市场化机制。三者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中国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


在宋向清看来,规避同质化竞争,在国家层面要出台分类政策,明确各中心核心攻关领域;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推动科技设施共享、成果互认;引导各区域依托优势形成特色,如北京深耕基础研究、大湾区强化跨境合作。


企业要形成“创新主体地位”,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企业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了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任务,明确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目前,企业形成“创新主体地位”有哪些制约?需要如何克服?


从李志起的调研来看,当前企业要形成“创新主体地位”面临多重制约因素:一是创新资源错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难以获得充足的创新要素支持;二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尤其是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抑制了企业创新积极性;三是科技成果转化通道不畅,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宋向清认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制约因素主要是基础研究投入占比低,企业多倾向短期见效的应用研究,长期创新动力不足;高端科研人才缺口大,且企业对人才评价自主权有限,人才流动壁垒未完全打破;产学研融合不深,成果权属和保密问题导致企业合作顾虑重重。


“要采取的突破路径包括:一是完善创新激励机制,通过税收优惠、研发补贴等方式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二是构建协同创新平台,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三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建立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李志起认为。


2025年7月,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完善相关领域和地方版权政策法规制度。健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新兴业态版权保护制度。


李志起注意到,与传统知识产权相比,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客体边界模糊,如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利主体认定存在争议;二是生命周期缩短,创新迭代速度加快,对保护时效性要求更高;三是交叉融合性强,多学科、多技术领域交织,权利界定复杂。


宋向清观察到,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技术迭代速度远超传统领域,如人工智能技术频繁更新;跨界融合性强,常涉及多学科技术,难以界定所属类别;多以数据、算法等无形形态存在,无传统专利的实体载体。保护难点在于创新性判定标准模糊,像算法等成果缺乏统一界定依据;权属划分复杂,数据类知识产权易出现多方权责纠纷;侵权行为隐蔽且跨区域,技术跨境传播快,取证和追责难度远大于传统领域。


“保护难点主要体现在:一是法律制度滞后性,现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难以完全覆盖新兴技术领域;二是侵权判定专业性增强,需要具备专业技术背景才能准确识别侵权行为;三是国际规则不统一,各国对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存在差异,增加了跨国保护难度。”李志起认为需要逐步攻克这些难点,企业创新才能更具活力。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陈维城 张晓慧 编辑 陈莉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