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行业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分别印发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多家公募机构指出,《指引》和《操作细则》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向着更加规范、透明、专业的方向发展。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更加紧密,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同时,有公募机构明确表态,将积极落实《指引》和《操作细则》,做好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评估与信息披露工作。


业绩比较基准新规征求意见,有效防范“风格漂移问题”


一般来说,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公司根据基金的类型、投资范围与投资策略等,为基金设定的一条重要的“基准线”,投资者在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中均可查询,从中可以大致了解产品的投资方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进而把握其产品定位及收益风险特征。


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此次《指引》和《操作细则》新规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设定、变更与使用进行了规范,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对业绩比较基准的持续跟踪与评估,并完善业绩比较基准的信息披露。


广发基金认为,从产品层面来看,一方面,新规强化了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能够明确产品定位,有效防范“风格漂移问题”。通过为基金投资管理设定明确的标准,加强了对投资运作的过程管理,引导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关注业绩比较基准与投资策略的匹配度,使得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更加清晰、更可感知,达到投资风格明晰的效果。


另一方面,新规强化了业绩比较基准的影响作用,有助于构建稳定的投资风格,增强产品业绩的可预期性。通过发挥业绩比较基准在完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方面的作用,能够引导行业强化长周期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督导基金经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和范围,减少因市场短期波动进行频繁交易,更好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有效提升了基金业绩的稳定性。


广发基金还指出,业绩基准对产品投资策略的定位起到明晰作用,相当于进行提前告知,可以更好地引导投资者做投资决策,更好助力销售适当性的发挥。


富国基金表示,《指引》明确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必须遵循代表性、客观性、约束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其中,为强化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覆盖基准选取、披露、监测、评估和纠偏的全流程内控体系。在绩效考核中,强调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业绩应做好业绩归因分析,科学评估超额收益质量和偏离基准情况,引导投资行为回归基准、追求长期稳健回报。


同时,《指引》要求,定期报告需详细披露净值与基准收益、风险收益、资产配置、持仓股票行业分布等的对比,且针对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评价机构等都不得将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权益类基金进行简单业绩排名。而《操作细则》就业绩比较基准的实操落地进一步细化,规范业绩比较基准展示、管理人基准选取、托管人外部监督等机制。此举将推动行业真正回归“服务投资者财富管理、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的发展导向。


基金公司称将积极落实新规,做好跟踪、评估与信披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指引》及配套规则的出台,多家公募机构密集发声并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富国基金表示,《指引》及其配套规则的出台,旨在将《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具体举措,其核心在于推进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规范管理,并强化主动投资过程中的纪律约束,以此引导行业机构恪守“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初心,夯实各类投资风格的基础,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长期可持续的回报,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华夏基金也指出,《指引》及《操作细则》的出台是公募基金落实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又一重大举措,将有效规范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强化公募基金行业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作用,提升投资者体验。


华夏基金认为,《指引》及《操作细则》将要求基金公司严格依据产品投资策略设定合理的业绩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这将进一步约束基金实际投资行为与产品策略定位相匹配,也将要求基金管理人更加审慎选取业绩比较基准并采取措施管理实际投资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通过将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经理考核相挂钩,建立以长期业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促使投资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华夏基金还指出,这一制度完善有望显著提升投资者的投资体验。“清晰的业绩比较基准有助于投资者形成合理收益预期,准确识别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做出符合自身需求的资产配置选择。同时,投资者能够通过对比基金实际收益与基准表现的差异,客观评估基金管理人的专业能力。”


易方达基金副总裁王骏也表示,《指引》和《操作细则》的落实将推动业绩比较基准更加有效地发挥确定产品定位、明晰投资策略、表征投资风格等作用,体现了“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有助于帮助投资者提升决策效率与投资体验。


“《指引》和《操作细则》要求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投资所覆盖的资产类别、标的品种、国别或地区、市场板块以及投资策略等相匹配,将进一步增强业绩比较基准的明确性和清晰度,有助于投资者客观直接了解产品特性,引导投资者形成合理收益预期并做出理性投资决策,这也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与评估,确保业绩比较基准的可靠性、独立性和持续性。”王骏表示。


王骏还表示,“公司将积极落实《指引》和《细则》,做好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评估与信息披露工作。”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胡萌 编辑 陈莉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