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实丰文化10月21日公告,公司收到参股公司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方转来的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指出,业绩承诺方未能按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违反相关规定。目前,实丰文化已收到部分业绩承诺补偿款279.6万元,尚有1.15亿元未支付。公司将积极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补偿义务,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