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子扬)10月9日,港交所官网披露,功能饮料品牌“东鹏特饮”母公司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鹏饮料”)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华泰国际、摩根士丹利、瑞银集团为联席保荐人。该公司曾于2025年4月3日向港交所递交过上市申请,不过招股书于10月3日失效。2021年,东鹏饮料成功登陆A股,成为A股市场的“功能饮料第一股”,此次正是谋求“A+H”上市。


对于此次上市,东鹏饮料称,本次募集所得资金净额将主要用于完善产能布局和推进供应链升级;加强品牌建设和消费者互动,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持续推进全国化战略,拓展、深耕和精细化运营渠道网络;拓展海外市场业务,探索潜在投资和并购机会;加强各个业务环节的数字化建设;增强产品开发能力,持续实现产品品类拓展;以及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起家于广东的东鹏饮料,是深圳市老字号饮料生产企业,2003年9月完成国有企业向民营股份制企业改制。2021年5月27日,东鹏饮料在上交所敲钟上市。同年,东鹏饮料成立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销售体系搭建和海外品牌推广。2022年,东鹏饮料筹划境外发行GDR(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2024年2月,东鹏饮料发布公告称,现鉴于内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通过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战略发展规划进行全面审视,并充分考虑股东建议,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经过深入探讨和谨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


近几年,东鹏饮料业绩增长迅速,2022年—2024年,东鹏饮料的收入分别约为85亿元、112.57亿元、158.3亿元;毛利分别约为35.32亿元、47.61亿元、69.83亿元;净利润分别约为14.41亿元、20.4亿元、33.26亿元。


进军港股并非一帆风顺,此前东鹏饮料曾被证监会要求补充材料。根据证监会官网披露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9日)显示,要求东鹏饮料补充说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所涵盖的领域,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鉴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酒的生产和销售,需补充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从事白酒的生产及销售,若存在该业务,请详细说明情况;补充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包括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以及上市前后在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方面的安排或措施;补充说明此次发行的境内募投项目在审批、核准或备案方面的进展情况。


编辑 唐峥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