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子扬)8月27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此前报道的“蔓味轻食北京有门店只有一两张桌子,却在外卖平台标注了‘堂食餐厅’”(详见8月25日报道《蔓味轻食被质疑就餐环境差:开在菜市场,“堂食门店”无法堂食》)一事,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正在核查情况。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蔓味轻食(安贞店)在某外卖平台上,标注出“堂食餐厅”字样,但实际上这家店位于一个地下的生鲜蔬菜水果市场内,是该菜市场的一个档口。门店外面对着一排水果摊位,店内仅有两张桌子。新京报记者发现,该门店门口张贴了一个提示:“非品牌从业人员禁止私自进出”,消费者并非“品牌从业人员”,也就无法进入堂食。


蔓味轻食(定慧桥店)位于一个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内,要想到达该店铺,需要穿过堆满杂物的拥挤过道,过道内摆满了大米、方便面、纸盒、蔬菜等。就餐区就在厨房窗户外面,放置了一条窄桌子,有四把椅子,就餐区对面也堆满饮料、方便面等杂物。


此外,蔓味轻食(东城店)位于一家美食城内,所有店铺公用桌椅,消费者购买餐品后,可以随处找一张桌子吃饭。该门店的前台正随意堆积着垃圾,纸盒、塑料筐、泡沫箱等废品随处可见。前台也没有点餐系统,只有做好的几包餐品放在出餐口等待外卖骑手取餐。蔓味轻食(亚运村店)位于一个2层的美食城内,也是一个档口,外面摆满杂物,未开封的用来制作三明治的面包随意堆积在点餐台上,点餐台前面放了一筐鸡蛋和一包大葱。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隋海旭律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如实描述食品和餐厅的真实情况,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商家明确标注“堂食餐厅”而事实上并不具备堂食条件,则商家涉嫌虚假宣传,同时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作为展示餐品的平台一方,亦有义务对此进行合理监督和审核,与商家共同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 李严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