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壹号土猪”“千禾0”等多个企业产品被发现“不是在描述产品,而是注册商标”后,方便食品企业白象也被指玩“文字游戏”。有网友发现,自己购买多次的白象多半袋面、多半桶面系列产品包装上显示“多半”为注册商标,质疑企业“在宣传上玩文字游戏”。对此白象食品客服回应称,“多半”确实为商标,产品具体克重以包装上显示的为准。
在社交平台,该事件登上热搜第一。有网友发现,“多半袋/桶面”在净含量上并没有多半,仅多了1/5到1/4。新京报记者在多家平台、市场发现,白象此类方便面产品还包括“多一半”“多半”等,面饼重量均不符合“加量一半”。6月4日晚间,白象食品紧急发布声明称,“多半”商标申请注册的初心是为了与常规分量产品做区分,便于消费者选购,将尽快调整“多半”产品的包装。
凭借“国货之光”之誉,白象近年收获了大批粉丝。该事件的发生,也影响了白象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对此,有律师表示,若企业利用商标,误导消费者对产品分量的认知,与相关规定要求“标签内容真实客观、不得误导消费者”的精神相悖。
“多半”袋并非“多半袋”
有着“国货之光”之称的白象,因此次事件被网友称“小机灵破坏了品牌价值”。近日有网友发文称,白象多半袋面、多半桶面系列产品的“多半”为注册商标,“谁能想到它是个商标”“白象也搞这种文字游戏了吗”。相关画面显示,产品包装“多半袋面”“多半桶面”旁边写着“大分量,倍满足”的标语,在生产信息下方还有一句“‘多半’是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对此,白象食品官方客服人员表示,“多半”确实是商标,产品具体克重以包装上显示的为准。对于被质疑“在宣传上玩文字游戏”的情况,该客服回复,“本身产品是没有问题的。”
6月5日,新京报记者在线上线下平台、市场发现,白象品牌涉及“多半”商标的产品,除了网友指出的“多半袋”,还有“多一半”“多半”等多个系列产品。
这些“多半”系列产品的面饼重量,到底“多”了多少?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村尚食品专营店”看到,白象“多一半”红烧牛肉面、“多一半”葱香排骨面、“多一半”香辣牛肉面、“多一半”原汁猪骨面、“多一半”老坛酸菜牛肉面,其“面饼+配料”重量分别为118g、117g、115g、116g、127g,面饼重量均为100g。
在电商平台“甜茉食品专营店”,有白象“多半”原汁猪骨面、白象“多半”红烧牛肉面、白象“多半”葱香排骨面等产品在售。其中,白象“多半”原汁猪骨面和白象“多半”红烧牛肉面的“面饼+配料”重量分别是132g、130g,面饼重量为110g。
随后,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发现多款白象不加量的普通方便面,面饼均是75g。以此为参照,上述“多一半”产品面饼重量仅增加了25g,增加量仅是原面饼重量的三分之一;“多半”系列的面饼增加了35g,不及原面饼重量的一半。
北京某超市销售的白象“多半”袋方便面。新京报记者 刘欢/摄
6月5日,新京报记者实地走访多家商超便利店时发现,多款在售的“白象”品牌方便面包装上显著标注“多半袋”字样。
在物美(甘露园)店,方便食品区陈列着“多半 袋面”红烧牛肉面、“多半 袋面”原汁猪骨面、“多半 袋面”金汤肥牛面三种口味的5袋量贩装方便面,包装表面明确标注“多半”为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从包装信息来看,上述三种口味方便面单包“面饼+配料”的重量分别为139g、142g、144g,其中面饼重量均为120g,调味配料重量则各不相同,分别为19g、22g、24g。随后,记者在物美超市(十里堡)店观察到普通款白象原汁猪骨面、白象红烧牛肉面,其“面饼+配料”重量分别为89g、93g,面饼净含量均为75g。对比可知,“多半”袋方便面在重量上增加了45克左右,达到了原面饼重量的一半以上。
此外,新京报记者在电商平台看到,天猫白象官方旗舰店的直播中,在售商品搜索“多半”后显示有两个搜索结果,分别是“白象多半牌袋面方便面”“白象多半牌方便面泡面”,但均显示已下架,其搜索结果显示两个产品分别已售2万+、5万+。
在天猫白象官方旗舰店的在售产品中,两款“多半”牌产品仍在销售。在产品详细介绍页面,品牌一栏写着“白象 多半”,显示的产品名称及净含量分别为“多半®袋面2代红烧牛肉面(面饼+配料130g)”“多半®袋面2代原汁猪骨面(面饼+配料128g)”。
新京报记者看到,在早期白象食品的官方微博推文中,并没有刻意区分“多半袋”与“多半”袋,其展示的产品包装页面上显示“面饼120克(原面饼80克)”。也有媒体发现,2018年,白象官微曾发布推文称:“20年真情回馈,白象食品推出‘多半袋’回馈消费者,加量不加价。”该推文中指出,其面饼比市场上78-80克的面饼多了40克。120克的大面饼,再加上粉包、料包,将达到146克的超大分量。
白象回应称将调整产品包装
对于引发热议的“文字游戏”一事,白象发布声明回应称,目前在售的“多半”产品,是基于原70克面饼基础上推出的110-120克面饼的大分量产品。“多一半”是基于原60克面饼推出的100克面饼的产品。“多半”商标申请注册的初心是为了与常规分量产品做区分,便于消费者选购。“如因此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我公司诚挚地表示歉意”。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前后,方便面行业通过克重升级开辟新赛道。“多半”系列产品系为白象2018年推出的大分量方便面,并且在大分量产品的基础上,更多关注产品的口感和消费者的体验,注重“吃饱又吃好”。白象的另一款大分量产品“多一半”是基于原60克面饼推出的100克面饼的产品。白象食品称,后续公司将尽快调整“多半”产品包装,避免引发消费者的误解。
对于该回应,有网友表示,该声明能够说服自己(白象),说服品牌铁粉,而对于吃瓜群众来说,注册这个商标本身就耐人寻味,消费者不会去探究“多半”是以哪款产品为基准,而是自动带入自己熟悉的那款作为基准。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隋海旭律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的商标未来有被无效的风险,不真实的广告宣传或面临行政处罚。“多半”与“袋面”一起使用,按照消费者对语言文字的一般理解,不太可能做出与“多半袋面”字面意思以外的解释,如果商品本身的规格不符合“多半袋面”的描述,商家以“多半”系注册商标进行辩解显然不具有说服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产品特点产生误认的具有欺骗性的商标不得注册,成功注册后,商标局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以商标具有欺骗性为由宣告或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
曾申请“多半桶”商标被驳回
近年来,国货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白象也成为了这一消费现象的受益者,大批消费者购买白象的产品。
根据白象食品官网信息显示,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创建于1997年,是一家以生产销售优质面制品为主、以提升人民美好生活为宗旨的综合性食品企业。受益于互联网流量,白象食品的市场份额在不断增长。
根据线下零售检测机构马上赢发布的数据显示,对比2024年第一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的方便速食市场中,方便面依然稳居第一,市场份额超过40%,遥遥领先于常温火腿肠和低温香肠,两者份额均在20%以下。方便面市场份额前五的企业市场份额之和为84.36%,市场集中度仍处于高位。从竞争格局看,传统头部品牌康师傅与统一的市场份额同比有一定收缩。而白象、今麦郎与三养集团则呈现增长,白象与今麦郎则依托高性价比的产品,实现份额的进一步渗透与提升。
伴随着市场份额的扩大,白象食品也在不断申请相关商标。根据天眼查知识产权信息显示,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18年至2021年之间申请注册“多半”“多半袋”“多半桶”“白象多半袋”“白象多半桶”商标,国际分类为方便食品,当前部分商标已成功注册。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申请的“多半袋”“多半桶”商标因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数量等特点产生误认被驳回,处于无效状态。
针对商标的具体审核过程,一位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工作人员曾向新京报记者介绍,我国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注册内容由注册人自行决定。能够注册成功的商标肯定符合当时的审查标准,但在注册后,商标是否成为误导性宣传的一环,属于企业的自身行为。“审查员在审查时,会对商标本身进行判断,但不可能预判到所有情况。”
据了解,我国有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专门制度。涉及公众利益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无效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行政审查。也就是说,即使注册后的商标,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也可以被宣告无效。
“商标文字游戏”并非首例
通过商标让消费者产生误会的,白象并非个例。前不久,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号食品”)对“壹号土®猪”的商标使用引发热议;千禾味业旗下产品多以大写的“千禾0”作为标识,且“0”标识特别放大醒目也被消费者发现“千禾0”是注册商标。
有消费者发现,壹号食品在官网、门店招牌上,将“壹号土”商标与猪肉等商品名称连用,远看以为是“壹号土猪”,仔细看才发现是“壹号土®猪”,有消费者认为,这种情况是品牌在虚假宣传,蹭“土猪”流量。对此,“壹号土猪”品牌所属公司壹号食品回应称,公司既有“壹号土®”商标,也有“壹号土猪®”商标。近年来,猪肉产品基本全部使用了“壹号土猪®”图形标识。同时壹号食品表示,目前“壹号土猪”采用的猪肉,均是以地方猪种两广小花猪为基础资源开发的猪肉,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情况。
同样是回应消费者关注,千禾味业也在3月21日发布声明称,媒体报道的千禾御藏本酿380天酱油检出“镉”来源于原料,公司使用的原料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千禾0”是公司的注册商标,其系列产品是零添加产品,有严格的生产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食品添加剂。该系列产品不存在蹭热点混淆零添加概念的行为。
隋海旭律师称,消费者对其购买的商品的特点(包括实际重量)享有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利,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甚至具有欺骗性的商品包装用语,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所禁止的引人误解的宣传、广告或虚假的宣传、广告,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能面临消费者的投诉、索赔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新京报记者 王子扬 刘欢
编辑 唐峥
校对 杨利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