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3月28日,ST中青宝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或虚减利润。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李瑞杰、张云霞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李逸伦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张思群处以50万元罚款。对中青宝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张云霞、李瑞杰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李逸伦处以50万元罚款;对高国舟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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