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段文平)7月19日晚,金科股份发布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共涉及三个诉讼(仲裁)案件,均为一审阶段,法院已受理,涉案金额分别为3.7亿元、4.5亿元、33.13亿元。

具体来看,案件一的原告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苏仙支行,被告为郴州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地产控股子公司)、湖南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地产控股子公司)。诉讼请求之一是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合计3.70亿元,其中本金3.4亿元,利息(包括罚息及复利)3043万元。

案件二的原告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被告为济南俊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地产控股子公司)、山东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地产控股子公司)。诉讼请求之一为偿还借款本金4.35亿元及利息,及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利息、罚息1599万元。

案件三的原告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被告为河南国丰园置业有限公司(金科地产控股子公司)、无锡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地产控股子公司)。诉讼请求之一为归还原告贷款合同一项下借款本息约26.25亿元,其中本金22.14亿元、利息约4.11亿元(含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24年4月21日,之后利息(含罚息、复利)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