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 兆丰股份: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4-06-16 17:24:36 编辑:王进雨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6月16日,兆丰股份公告,公司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编辑 王进雨 点赞 +1 微信 我要评论 登录 热点 上海乐高乐园试运营“大飞车”故障 高温下数十名游客被困半空 23小时前 论当前我国设定GDP增长目标的重要性与促进增长的建议 2小时前 《酱园弄·悬案》票房破3亿 21小时前 2025北京数字经济体验周正式拉开帷幕 1天前 可替代药物清除幽门螺杆菌?帕米奥益生菌宣称“抗幽”涉嫌违规 5小时前 最新 德固特:拟购买浩鲸科技控制权,股票6月30日起停牌 20分钟前 耐克第四季度营收111亿美元,盘后涨超10% 34分钟前 浪莎股份管理层“洗牌”,两名“企二代”淡出董事会 35分钟前 上海乐高乐园回应“过山车故障”:系设备检测到异常自动停止运行 36分钟前 新乳业: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 1小时前 白象食品“多半”产品更名,“面饼120克”今日上市 2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