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海青浦区、奉贤区先后发布楼市新政,优化人才新城购房政策,降低非沪籍人才社保或个税限制年限,并将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新闻办官方微信公众号“绿色青浦”1月13日消息,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且在上海无住房,与青浦区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工作满1年的非沪籍人才,并同时符合单位条件之一、个人条件之一的,可在青浦新城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同日,上海市奉贤区新闻办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海奉贤”也发布通知称,与用工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在上海无住房的非沪籍人才,同时符合单位条件之一、个人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奉贤新城住房1套,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