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政策所副所长董战峰


12月12日,以“碳路先锋 绿启未来”为主题的新京报“2023零碳研究院绿色发展论坛”在北京举办。论坛围绕全球气候行动目标下的中国路径,展开深入交流。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政策所副所长董战峰在主旨演讲对ESG(一般指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发展的新形势、面临的关键问题、ESG体系建设的重点方向等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董战峰指出,当前我国ESG发展进入快车道,要以加强环境信息披露为抓手,逐步规范ESG评级、标准、投资体系。“在当前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美丽中国建设新发展阶段, ESG发展中的E(尤其是工业领域)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重视。”


此外,董战峰认为,ESG投资是补充绿色投融资缺口的重要来源,构建依托银行主体的ESG产品体系将是我国的重要发展方向。


ESG发展需进一步完善信披标准和规范


相较于国际,我国ESG的起步较晚,大致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2002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ESG进入起步阶段,这时环境信息披露以“环境信息公开”政策建议为主;2009年之后,中国ESG进入探索发展阶段,环境信息披露要求更加明确、严格;2017年以来,中国ESG进入深化提升阶段,环境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细化,上市公司全面披露成趋势。


董战峰认为,“十三五”至今,伴随生态文明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等深入推进,我国ESG发展进入快车道。不过,当前缺乏统一的ESG信息披露标准,存在着发行主体众多,缺乏统一规范不同上市公司遵循的信息披露标准各异,可比性差等问题。


“披露-评级-投资间的信息需求存在割裂,信息透明度低导致较高的ESG应用成本,加剧投资利益相关方间的信息差。”对此,董战峰认为,一体化信息标准与第三方服务是潜在的解决途径。


具体来看,下一步,我国ESG需要进一步在数据上下功夫。数据质量方面,应充分利用高分辨率的环保监测监管数据开展ESG评级,例如使用好符合国家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监管方面,进一步完善ESG评价体系设计,推动量化可比的ESG信息披露框架指引性文件出台;深化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改革,构建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等。


当前,ESG投资产品还存在“漂绿”操作,投资目的和风险不相匹配。董战峰补充说道,“投资者对ESG投资策略缺乏了解降低投资意愿,ESG债券投资比重很小,相关衍生品在中国还是空白,绿色债券渗透率仍较低,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渗透率不足 1%。”


针对上述我国ESG发展面临的问题。董战峰指出,在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下,我国为ESG发展赋予新内涵。企业在关注传统财务绩效之外,应注重履行促进生态文明、双碳目标建设的环境责任,以及共同富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的社会责任(S)。


加快构建面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中国ESG制度体系


如何加快构建面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中国ESG制度体系?


董战峰认为,政府及监管部门可进一步完善ESG评价体系顶层设计,推动量化可比的ESG信息披露框架指引性文件出台,强调环境、碳中和相关指标的创新与构建;出台ESG投资指引性文件,引导市场深化ESG投资意识;对接国际ESG披露标准,结合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与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考虑环境指标的多元性和系统性,逐渐扩大框架,保证有效性。


金融机构要将ESG纳入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创新及转型项目筛选;为机构投资者开发更多的绿色可持续投资产品选项;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引导,提高机构投资者环境风险辨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引导更多个人ESG信息投资者。


对于企业,要提高企业绿色治理意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实际经营计划中,认识到绿色治理对于长期价值的重要性;加强ESG实践,改善自身ESG表现,加强公司内部治理,提高投资效率;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2020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对于在ESG框架下深化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改革建设,董战峰提出,一是要推动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与ESG协同发展,二是构建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三是要加强环境信息披露与环保信用评价政策衔接,四是要聚焦系统建设和市场服务提高披露质量,五是要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的调度评估和宣传推广。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赵方园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