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陈燕)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则为: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政策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对比原有政策来看,北京市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有所下调,原来,只有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才适用首套房贷款政策,而《通知》则规定,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就说,如果购房者在外地有商贷记录,但在北京无房,依然能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这也是此次新政的最大亮点,有助于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释放潜在需求。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见下表: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不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提醒称,按照现行政策,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全国范围内不能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其次,对于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按原政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离婚未满一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此前,四大一线城市均已落地“认房不认贷”政策,上海公积金也落地新政,优化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业内人士认为,预计随着一线城市楼市利好政策不断出台,将进一步带动全国楼市企稳。


编辑 陈莉 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