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7月18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办法修订新增3条,修订9条。新增3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GDR境内新增基础股票上市条件,其中包括发行申请日前120个交易日按股票收盘价计算的上市公司A股平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等;二是明确审核主体及程序;三是明确上市公司申请GDR境外发行上市重要时点的临时信息披露要求。
深交所7月18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办法修订新增3条,修订9条。新增3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GDR境内新增基础股票上市条件,其中包括发行申请日前120个交易日按股票收盘价计算的上市公司A股平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等;二是明确审核主体及程序;三是明确上市公司申请GDR境外发行上市重要时点的临时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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