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据天津银保监局5月8日发布的“2023年一季度天津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今年一季度,纳入通报的天津银行业消费投诉事项达到4072件,同比增长47.22%。记者注意到,今年一季度天津地区银行业的消费投诉事项数量已经占到2022年全年总量的43.04%。天津金融监管部门明显加强了本地区银行业消费投诉事项的通报管理工作。

就总体情况而言,天津地区今年一季度银行业4072件消费投诉事项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津分行有2525件,占投诉总量的62.01%;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津分行273件,占投诉总量的6.70%;城市商业银行在津分行168件,占投诉总量4.13%;中资法人银行(含村镇银行)162件,占投诉总量的3.98%;其他机构9件,占投诉总量的0.22%。

值得关注的是,在4072件消费投诉事项中非银机构(例如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数量达到935件,占投诉总量的22.96%,仅次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津分行。

从投诉反映主要问题看,涉及个人贷款类投诉占比超过八成。

具体来看,2023年一季度,纳入通报的天津银行业消费投诉事项中,涉及个人贷款类投诉3476件,占投诉总量的85.36%;涉及资产管理类投诉209件,占投诉总量的5.13%;涉及储蓄及借记卡使用类投诉205件,占投诉总量的5.03%。

记者查询官网注意到,本次通报也是天津银保监局自2023年开始,首次将辖区内消费投诉事项的通报时间由“半年报”改为“季报”。自2020年以来,该局均是以“年报”或“半年报”的形式对辖内银行业消费投诉事项的通报给予公示。

编辑 王琳琳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