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自身角度来看,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的基础性保障,也是实施宏观审慎监管和风险防控的重要抓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孔庆文表示。


2021年3月中旬,中国结算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邀请参加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工作的函》,两个月后,中国结算以市场核心机构的身份,独立提交了第一版申报材料。


因“肩负”促进中国资本市场数字化转型、完善资本市场金融科技监管机制的任务,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全国首批试点工作去年在北京启动时,业内将称其为“证监会版‘监管沙箱’”。经过项目征集遴选、专家评审、专业评估、社会公示等工作,2021年12月30日,首批项目正式“入箱”。


2022年中秋刚过,为全面展现首批项目特点,同时也对北京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进行回顾、展望,北京证监局、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共同组成的“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专项工作组”(即“北京工作组”)与新京报贝壳财经联合推出了“独家揭秘北京首批项目”专题。


据孔庆文介绍,中国结算“e网通”项目已完成申报立项、评审评估等阶段工作,正式试点运行,项目实施采用敏捷开发模式,即需求迭代开发、分批验收上线、持续优化完善。目前已对外提供证券查询、网络投票等14项业务功能以及智能客服、好差评等12项公共服务。


中国结算2001年3月30日正式设立,是《证券法》规定的全国集中统一运营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目前,中国结算业务覆盖的范围包括为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全部上市或挂牌的证券提供登记、清算和交收服务等。


当资本市场核心机构“遇”技术创新


新京报贝壳财经:针对京沪深三地交易所的交易特点和数据差异,“e网通”具体做了哪些创新性整合?


孔庆文:首先,针对三地交易场所交易特点不同导致登记结算数据模型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中国结算“e网通”制定了包含8大主题,109个业务对象,352项信息属性的企业级数据标准,并根据该标准制定统一的统计口径及企业级数据模型,通过统一数据视图提供全市场数据服务,同时保留操作层明细数据以应对相对需求灵活的即席查询及模型调整。


其次,为增强用户体验、支持在线高并发访问及实现信息技术自主可控,中国结算采用国产NoSQL(指非关系型数据库)数据库打造高性能数据集市,对在线应用所需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和存储,并通过数据中台以API形式提供数据服务。


最后,在应用层面,以投资者一码通账户号为用户身份识别主要信息,关联用户所有股东账户,通过“我的一码通资产”功能,可以一键式展示用户名下所有股东账户的场内证券持有情况,以及按账户出具电子凭证。


新京报贝壳财经: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不论在沪市、深市或是北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哪个交易场所开户,都可以通过中国结算网站或“e网通”App注册,进行全市场的证券持仓情况查询或出具权威的电子凭证?另外,在其他方面“e网通”又怎样体现应用价值?


孔庆文:“e网通”不仅可面向场内市场2亿投资者提供多渠道一站式的全市场证券持仓情况查询、业务预约、业务预填单等服务,而且还提供了全市场发行人业务线上服务窗口。面向全市场1.2万余家上市及挂牌企业,“e网通”依托于涵盖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新三板的全市场登记结算数据,为股票、债券的持有人提供名册服务及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服务,同时也是北交所、新三板逾7000家上市及挂牌企业网络投票服务的唯一提供者。


新京报贝壳财经:当资本市场的核心机构遇到技术创新时,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本身的业务需要?


孔庆文:守牢风险底线,把握好创新和风控的平衡,行稳方能致远。对于新技术在业务场景中的应用,应科学评估、谨慎评测、稳妥引入。


在区块链应用方面,中国结算于2015年开始了区块链技术的相关研究工作,在系统地对区块链技术特点、风险以及公司应用场景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引入沙箱机制,在中国结算“e网通”中,选择对市场影响较小,风险相对可控的新三板证券质押业务进行相关验证。


在大数据应用方面,为平衡好技术创新与业务本身的需要,降低技术创新潜在的稳定性、安全性风险,中国结算在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中采用了“并轨运行,最终单轨”的思路,逐步将原有的基于商业软件的公司数据仓库系统,向开放、开源的湖仓一体的数据平台迁移。


金融科技应用防止一切以科技为噱头、行资本无序扩张之实


新京报贝壳财经:北京是科技创新中心,此次北京试点工作首批项目中由科技公司联合申报的项目有8个,占到一半。科技企业在金融科技创新中承担什么角色,该如何与持牌机构更好地开展合作?


孔庆文:参与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的科技企业主要分为技术提供方和金融科技解决方案提供方。前者主要指专注研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科技底层技术的科技研发公司,后者主要指将前沿科技与金融业务相结合,为金融机构提供可落地的业务解决方案的科技公司或证券期货金融机构下设的技术子公司。


对于科技企业如何与持牌机构更好开展合作,我们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是应严守安全合规底线。资本市场金融科技的创新应用发展,应坚持业务场景由金融持牌机构提供,坚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防止一切以科技为噱头和幌子、行资本无序扩张之实的所谓“金融科技应用”。


二是应发挥双方特色优势。让科技企业充分发挥底层技术研发、应用创新以及强大的运算和建模能力,让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形成合力。


新京报贝壳财经:经历首批项目征集、申报等工作后,在你看来北京具有哪些优势?


孔庆文:我们认为在已经启动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的地区,北京的比较优势体现在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两个中心”定位上。此外,中国资本市场诞生三十年来,已产生了体量极为庞大的证券登记结算数据,这些数据集中于北京储存、加工和运用,不仅可以为全国投资者及在京部委依法合规提供数据查询服务,还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于资本市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同时也可为北京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奠定良好基础。


新京报贝壳财经:去年底,北京证监局贾文勤局长在接受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第二批项目征集工作已经“在路上”。对此,你建议在哪些方面可进行调整或补充?


孔庆文:从实践来看,我们认为在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征集工作中,可进一步完善如下两项工作:


一是完善试点监督和退出机制。本次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建立了试点监督和退出机制,但具体的试点监督检查要点、退出或转入常态化运行标准等还需要在第一批项目试点过程中逐步明确,以便更好开展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征集工作。


二是完善创新试点情况的公告机制。可逐步摸索完善创新试点定期公告机制,对创新试点项目的试点监督情况、退出和转入常态运行情况进行公告,方便行业机构及时把握创新试点最新情况,防范潜在风险。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