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真真)近期,“都市丽人被强制执行22万”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5月10日晚间,都市丽人内衣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案件目前正处于法院审理阶段,不存在强制执行,所谓的“强制执行”与事实不符。

 

 

5月10日,“都市丽人被强制执行22万”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内容显示,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5月8日,广东都市丽人实业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2021)粤1973执8298号,执行标的221770元,执行法院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当日晚间,都市丽人内衣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我司与吴朝瑜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我司已于2021年4月13日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该案目前正处于法院审理阶段,不存在强制执行,所谓的‘强制执行’与事实不符。都市丽人依法依规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天眼查App显示,广东都市丽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29日,注册资本为4.2亿元,都市丽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持股,法定代表人为郑耀南,其为都市丽人董事会主席。

 

2014年6月26日,都市丽人在港交所上市,成为“内衣第一股”。2020年,都市丽人实现营收30.57亿元,同比下滑25.1%;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1.18亿元,上年同期亏损为12.98亿元,亏损幅度同比大幅收窄。   

 

校对 王心